把一副好牌打得稀烂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形?

发布时间:
2024-07-20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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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员工,在甲方单位做了10年的厨师。

甲方是个保密单位,后来单位改制,就把员工转到了派遣公司。

转派遣公司之前,把之前遗留的问题都清理了,没给员工缴纳社保,一次性补了80000的社保费,员工非常开心同意了,也领到了钱。

在派遣公司干了8年后,甲方要换个派遣公司。

员工担心工龄不给累计,就不想干了。要18年的补偿金。

甲方不乐意,明确表示我们想要继续留用,你自己不想干了,还要钱?不给!!!

员工准备仲裁,平均工资8000,18年的补偿金加上未休年休假,加班费,共计18万,甲方单位和派遣公司为被告。

派遣公司从中间协商,

1,加班费,员工没有证据证明加班。每天8小时,每周双休,基本都能落实到位。

2,未休年休假,根据员工提供的社保缴费记录,员工每年只有5天年假,两年10天,一共7356.32元。

3,补偿金,派遣公司这边只能支付8年费用,64000元。因为入职之前,员工提供了之前离职证明,辞职信,手写了离职承诺书,承诺了跟原单位已经没有了任何劳动争议。

这样算下来,能给员工71356.32元。并且要求员工,如果拒绝甲方单位留用,在3天内,到派遣公司报道。


写到这里,我觉得员工的权益,确实是受损了。

因为员工实打实的工作了18年,只因为转成了派遣,就白白扔了10年的补偿,确实不合理。

但问题甲方人家也有道理,人家说我没辞退你,也没降薪,也没换岗位,只是换了一家派遣公司,你自己要走,我凭什么给你钱?


双方都有理,派遣公司没什么理。

员工和派遣公司的合同还在有效期,派遣公司要求员工报道,合理。

员工却闹脾气,拒绝到派遣公司报道。

15天内,派遣公司发微信,发语音,打电话,发短信通知报道,员工一直拒绝报道。

派遣公司直接发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原因是连续旷工10天以上,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5天后,仲裁开庭。

开庭当天,甲方单位派出的律师,私下表示可以调解,补偿金+年休假+加班费一次性支付14万。

员工拒绝了,员工说补偿金10000*18=180000,其他钱都不要了,给18万马上签协议书。

仲裁员都蒙圈了。

仲裁员说根据提供的证据显示,员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是8000,为什么诉求是10000*18呢??

员工旁边坐着律师,律师义愤填膺解释,这是对不良单位的惩罚。

要不是仲裁员特意翻了翻他的律师证,都想当场把他踢出去。

怎么有这么缺心眼的律师?

仲裁员走完了所有流程后,笔录签字,又补充了一句,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都有意向调解,如果原告有调解意向的话,可以在仲裁结果出来之前随时联系。


我作为派遣公司出庭的一员,出了仲裁庭跟员工单独呆了会。

我说用工单位都松口了,咱们各退一步不行吗?我这边提供的证据,明显对你不利呀。你确实应该报道,一次也没来,旷工事实已经形成了。整不好,最后一分补偿都拿不到啊。

员工没什么主见,说话很客气。

他说要跟他的律师商量商量再回复我。

我听这个员工的意思,他的底线是11万。因为他工作前十年也就三四千,后来涨到5000,最近一年给加了些补助才到了8000,他也挺感激甲方单位,就是律师坚持让他要18万,还说仲裁最终能判到15万以上。

沟通失败。

若干天后,仲裁结果,员工败诉。补偿金一分没有,未休年休假给定了两万多。

员工给我打电话,非常低沉沙哑的问我为什么。。。

我说,当时单位给您发微信,发短信通知您来单位报道,您来了还能给您发待岗工资,缴纳社保,您不来就是旷工啊。微信里都跟您说了旷工的后果,您坚持听律师的。兄弟我苦口婆心劝您多少次,一次也没听我的呀。

我说您还可以上诉,虽然根据裁决结果不太好翻身,但是没准甲方还会妥协呢?

员工最后没有上诉。

14万完全符合他的预期,硬杠,最后剩了两万。


记错了,员工到手一万多。

还是挺遗憾的。

大家遇到维护个人权益的事情,可以多交流交流。

不硬刚,也不盲听盲信。每个人的实际情况都不一样,随便哪个环节出了问题,结果就会大相径庭。

律师,没几个是专做劳动法的,因为做劳动法并不怎么挣钱。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