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角度看,古代的24孝算是糟粕吗?

发布时间:
2024-09-06 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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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年间,有一位带孝子叫江伯儿。他妈生病了,他先是割自己身上的肉给他妈吃,没用。又去求神祈祷,发誓只要能让他妈病好了,他愿意把自己儿子杀了献祭给神。

后来他妈真的病好了,他也真的杀了自己三岁的儿子祭神。

这不就是郭巨埋儿奉母的翻版吗。

老朱知道这件事以后大怒,认为此举是“绝灭伦理”“伤坏风化”,下令逮捕江伯儿,杖一百,谪戍海南。

青州府日照县民江伯儿,以母病割胁肉食之,不愈。乃祷于岱岳祠,誓云:母病愈则杀子以祀神。既而母病愈,竟杀其三岁子以祭。有司以闻,上怒曰:父子天伦至重礼,父为长子三年服,今百姓无知,贼杀其子,绝灭伦理,宜亟捕治之,勿使伤坏风化。遂逮伯儿,杖一百,谪戍海南。因命礼部定议旌表孝行事例行于天下……自今人子遇父母有疾,医治弗愈,无所控诉,不得已而割股卧冰亦听其所为,不在旌表之例。 ——《明太祖实录》卷二百三十四
二十七年,詔申明孝道。凡割股或致伤生,卧冰或致冻死,自古不称為孝。若為旌表,恐其倣傚。通行禁约,不许旌表。 ——《明会典》卷七十九

非要割股卧冰也行,随你便,但朝廷以后不会旌表这类孝子了。


比老朱再早几百年的大文学家韩愈评价郭巨“不腰于市而已黩于政,况复旌其门?

韩愈的想法比老朱还要极端,按他的意思,郭巨这种货色就该拉到街上当众腰斩,还旌表他,实在过分。

不要说现代的角度,就是古代人,但凡脑子正常点,也不会觉得卧冰、埋儿这种事是什么值得宣扬的好东西。

郭巨也就是命好,生得早,搁在明朝试试,不打死你个大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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