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coser乘地铁被告知需卸妆,“装扮会引起小朋友不适”,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
2024-07-18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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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PICU实习的时候,遇到过一个小病人,因为意外全身重度烧伤。浑身皮肤被烧的不成样子,脸已经烧的面目全非,肢体末端包括手在内,因为淋巴管被烧毁呈现出极度异样的肿大变形。小朋友很不容易熬了过来,但是因为皮肤屏障的损坏,经常感染,三番五次会来医院住院看病。

每次他来到医院,住在附近床位的小朋友就会被吓得哇哇大哭。所以医生都尽量都给他安排跟大一点的小朋友住在一间病房。但我也发现,很多不是特别大的孩子,在经过家长的引导下也能放下这种恐惧感,知道“他跟你一样,也只是生病的小朋友”,只不过很多家长并不会去做这样的引导。

所以我想说,如果以“装扮/外貌会引起小朋友不适”为理由拒绝乘客上车,这在社会层面,不仅仅是会引起群众对于cosplay行为的讨论,更是会给一些残障人士产生一些不良的暗示“你没有一个正常的外观就无法乘车”。

这些残障人士因为命运的意外就已经足够痛苦了,而上述这种社会中“无意识的恶意”就很有可能再次对他们造成伤害。我个人一直觉得国内这一块做的不是很好,因为在国内的街道上我们很少能看到一个残疾人独自出行,而有不少国家做的都比国内好。我们不只是物理的无障碍没做好,心理上的无障碍同样做的也不咋滴。

一个社会的包容很难局限于某一群体,因为包容本身是一种价值观,他会影响到一个人对于他遇到的所有人的看法,一个刻薄的人并不会被告知“你需要包容xx群体”就从真心去包容那个群体。

所以,无论“coser的妆容违反了地铁的乘车规定”这个命题是否成立,地铁员工的表述都非常有问题。


可能评论区有同志不理解我说的这个表述不合理是什么意思。那我在这里举一个例子,比如某学校禁止学生烫头,假如说有一个学生烫了头,班主任以“卷发是伤风败俗的象征”这个理由来说教就不合适,因为还有一部分同学头发是自来卷,天生的,所以合理的表述应该是“烫头这个行为违反了xxx校规”。这个地铁工作人员同理,他应该用“化浓妆者不符合xxx条规定”为由拒绝,而不是用可能冒犯到残疾人的“会吓到小孩”这条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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