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大局已定,却又被极限反杀的操作?
发布时间:
2024-07-03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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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到一个,李庄的藏头尾认罪书。虽算不上反杀,但也让重庆公检法颜面扫地。
事件背景:2009年,重庆市黑社会性质团伙主要嫌疑人龚刚模被起诉,原辩护律师为李庄。当地检察院怀疑李庄唆使嫌疑人及证人伪造证据,令嫌疑人谎称被警方刑讯逼供。检察院随后以辩护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等罪名对其提起公诉。这一刑事案件被称为李庄伪证案,也称李庄案。
12月10日,龚刚模检举李庄;11日,李庄被事务所召回北京,被终止为龚刚模进行的辩护;12日,他被重庆警方押回重庆;13日被刑事拘留;14日被逮捕;17日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18日被检察院以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起诉至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2010年1月8日,一审判处李庄有期徒刑2年6个月,李庄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无罪上诉。
二审,有意思的来了:
李庄觉得按照正常程序是没指望了,必须剑走偏锋。于是跟看守所的人说要认罪,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庄案专案组组长郭维国很高兴,马上就来了。李庄提出,自己要认罪,但是要出去。郭维国说没问题,缓刑、保外就医都可以。于是递上了自己写的认罪书,郭维国不满意,一直改到晚上12点,郭维国才满意,把认罪书往兜里一揣,出去的事再议。这些都在李庄的意料之内。
2月2日,李庄案件二审开庭。李庄当庭认罪,开始朗读自己的认罪书。“藏头露尾”暗中透露了“被逼认罪缓刑”和“出来坚决申诉”的信息。2月9日,二审维持一审宣判,李庄立马反驳,你们领导谁谁谁答应过我出去,既然你们不讲信用,那我之前的认罪也是假的。你们去看我的认罪书,不仅藏头还藏尾... 话还没说完,就被法警拉走了。
最终李庄律师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11年6月11日,李庄刑满出狱。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