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党老汉杀害的王佳佳女法官,冤不冤?
“同意调解一万七,不同意就一百七!”
“我发邮件 = 你同意!”
今天下午,我算是遇到了“上海版王佳佳”——长宁区法院G法官。本人因遭到 科倍(COBEST)子公司——品崭(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一案向上海市长宁区法院提出劳动诉讼,G法官接手。在诉讼中,科倍(品崭)法务司某曦伪造《员工手册》等重要证据,还声称“我发邮件 = 你同意”。结果被当庭识破造假:
1、被告提供的几份证据内容都互相矛盾,比如伪证中的“餐补标准”和工资单上的实际结算方式等内容完全不同;
2、所谓的“员工手册”,制作日期是在公司成立前两年;
3、4月1号要求执行的所谓的“绩效规定”,制作时间是几天后的4月13号;
4、所谓“我本人的员工账号”,在一审现场被当场抓获账号主人岗位为“保洁”,而我的岗位是供应链,还被我当场拍了照片证据;
5、声称用视频发给我《员工手册》等文件(庭审现场原话,我也不知道怎么做到的),提供的证据中,一份显示“总时长12小时,已看2个多小时”,另一份显示“已观看20小时15分”,并且观看时长每一段都是被人为调整在 00:15:00 / 00:30:00 / 1:00:00 的整段时间处暂停,被告代理人司某曦声称“两份证据一样的”“没改过”。本人要求当庭打开视频原件看一下,被告拒绝打开;
等等,等等。
这之后被告明确已表示愿意以1.7万和解,希望不追究、不公开,但与本人要求最低2万元补偿尚有差距(本人因离职证明写上了“严重违规被辞退”导致三个多月找不到工作,期间还因此被一家大厂取消录用了,这点损失赔偿两万已经是最低了)。
然后,G法官直接停止调解,极具智慧地判我败诉,驳回本人几乎所有诉讼请求,认定被告证据全部有效,被告代理人司某曦不构成伪造证据,品崭只需赔付170余元加班费。感恩“青天大老爷”判赔我巨款。
G法官在联系我的时候我正好录了音。电话录音,庭审记录等相关证据我全留着的。
有评论在问是哪家公司。下面是被告公司logo和主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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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发现有不少人关注这个问题,我讲一下实际情况吧。
被告是科倍(COBEST)子公司品崭,主要品牌是ASOBIO,他们毛总现在是限高消费+被执行人,爱企查查出来一身官司,客户主要是美国的某五家服装公司(科倍前同事前段时间透露给我了这些客户的对接人员的邮箱和联系方式)。当时科倍(品崭)公司经营出问题了,还拖欠供应商货款,我离职了还有供应商找我催货款(每家欠几千到数万不等,有的供应商已经找律师了,我有聊天记录和不小心保存在微信的账本作为证据),到处开除员工,还不想赔钱,前领导徐某想开除我,诱骗我签“因个人原因离职申请书”,被我发现并拒绝。见诱骗离职不成,就进行职场霸凌,故意要求我一个专门买布料的去接手设计部的工作,然后明目张胆地天天拿手机录我音,怼着我录,想证明我不能胜任工作,还伙同其他职员围堵我,最后故意在我的离职证明上面写我是违反规定被开的,导致我三个月找不到工作。还扣了我最后一个月工资,最后我找劳动监察追回来了。
以上每句话都有证据并且保留,现在正在上诉,后面会连带被告诉讼过程中所有伪造的证据全部公开。
另外,“我发邮件=你同意,同意内容以后我还能随便改”,这是G法官确认可以且合法的,甚至判决也依照了这部分内容。
还有,不要去查去找G法官是谁,更不要打扰G法官,毕竟我在爱企查上面看到,G法官还要审理 其他员工和品崭的劳动纠纷 案件,很忙的。
以上内容绝对真实,真实到我想拍一个实名举报的视频。
其余每一份证据均有如上明显矛盾之处,在此不一一列举。
关于涉案所有证据明显矛盾之处,G法官既未在判决书中予以解释,至今亦未给予品崭方任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