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景德镇市区发生一起严重车祸,一家三口被撞身亡,事故发生原因是什么?肇事者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
2024-10-14 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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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肇事者是20岁的小年轻,因为和女朋友吵架,所以为了发泄情绪,在市中心把车速飚到130,撞了一家三口,撞人后不但丝毫不紧张害怕,不但没有半点愧疚之心,还指着飞进车里的婴儿头颅谈笑风生,简直丧尽天良,毫无人性!

这明显是为了泄愤而引起的刑事案件,报复社会,涉嫌故意杀人。这种案件几乎没有调解的余地,肇事者家属想用80万了事,根本不可能!

怕就怕当地警方到时候和稀泥,给办成个交通案。交通案最多赔钱,判个7年就出来了。但这种为了泄愤而“灭门”一家三口的行为,显然是抱有恶意和故意性的,在我看来完全不是“交通肇事”这么简单,至少也是个过失杀人罪,必须要处以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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