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实际在日本工作过的人,日本的劳动法怎么样?
日本是一个亚洲顶尖的发达国家,在制造业上有全球领先的水平。而在雇佣制度上,日本普遍实行的是终身雇佣制,其对日本制造业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但有时也会带来一些弊端,比如老板想解雇员工时,就得绞尽脑汁去想些毒计了。
终身雇佣制是指个人在毕业后开始找工作时,一旦进入了一个公司,将一直工作到退休为止,而其公司不能以非正当理由将其解聘的制度,和我们的国企非常类似。这种制度对保持雇员对于公司的忠诚度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与年功序列制和组织工会制并称为曰本经营的“三大法宝”。
但要指出的是,这个所谓的终身雇佣制并非日本劳动法的成文规定,而是由日本“经营之神”松下幸之助提出并实行的,并不是在法律上规定员工有一辈子都不能开除的“铁饭碗”。
饶是如此,日本的雇主们仍是不能随意开除员工。因为日本劳动法规定,雇主必须证明他们有客观合理的解释下才能有理由去解雇一个员工。一般来说,像表现不佳这种理由是无法通过的。而即便存在正当的解聘理由,雇主也并不一定可以解聘。如果要强制开除的话,将要面临着入狱的风险。
这一法律法规,无疑是将工人的地位大为提高,达到保障的效果,同时这也是日本失业率常年徘徊在4%的良好基础之一。但这对日本的雇主来说,又有“宝宝心里苦”的一面,因为不能像中国老板一样随意开除员工,所以对那些自己不喜欢的员工,他们往往只能采取忍的态度。
但想到,要忍一个人一辈子确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所以日本的老板们纷纷研究一些别的法子,即使在这严格的法律下,也要穿上金猴皮鞋,走出一条金光大道。
我们先来说一下正当理由,认真来说,日本想要解雇一个员工,能用的正当理由只有两个。一个是员工存在重大过错,这个重大过错并不是顶撞董事长或报废一台机器那么简单,而是指员工有犯罪、对公司整体有极大的伤害、恶意的多次、长期缺勤下才能被视为重大过错。一个是公司真的不行了,经济严重下滑或破产。
但实际上普通员工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犯重大过错,所以你想等着他犯罪再开除是不现实的,而公司真的要嗝屁的话,你开除与否都没有太大的意义了。
所以要使用正当的理由开除员工在日本基本走不通,但日本的老板们显然也不是吃素的,为了能“开除”员工他们也有自己的方法,准确来说,是使用以下三条毒计。
第一个是劝退,这是日本雇主解雇雇员的最常见方法,通过和员工协商后,在员工自愿的基础上办理辞职手续,除了高额的遣散费外,员工一般还能一次性领到相当于几个月工资的金额。
有的甚至还要等员工找到或帮他找到新的工作为止,因为在失业率低的日本,同时意味着岗位十分稀少,当你从公司辞职跳到下一家时可能会十分困难。
而且谈判的过程也非常重要,因为如果后来员工起诉你,在协商中他是被强迫或非自愿,并被法院确定的话,那么这个辞职也是可以撤销掉的。所以在日本,雇主在解雇时并不能玩不公平策略,这是完全行不通的。
第二个是使用派遣员工,换句话说,就是临时工。这些员工在一段固定的时间内(通常是一年)就可以解除短期合同并再次雇用其他人,然后周而复始。而此时的日本老板们就比较随心所欲了,当不喜欢这个员工时,只需忍一段时间就可以完美赶人。
但“美中不足”的是,此类的合同工工作类型存在诸多的限制,在这些安排中,通常只能用于较低级别的行政和劳务工作。而且固定期限的雇员一旦受雇延长,就会自动受到永久性员工的保护,这远远不是一个全面的解决方案。
第三个是放逐,这就比较残忍了,是日本雇主的终极大招。在施放时会将员工放逐到一个令人痛苦的地方——“放逐室”。
当协商无效,或员工即使被调岗、穿小鞋但始终就是不愿意自动离开时,老板就会将你的工作安排到一个无聊的放逐室。在这个房间内,你没有什么工作,也没有什么责任,同时不能和外界有联系,电脑里只装了一张电子表格,然后分配你一个虚假的任务,或给你几个小时来看毫无变化的监控镜头。
根据事实情况来说,这一招“非常有效”,绝大部分的员工无法容忍这种“没有尽头的放逐”,但一旦你气愤并炒老板鱿鱼时,就刚好正中他的下怀了。在日本,协商离职可以获得很多补偿,但自动离职也是什么都没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