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的扬州瘦马是如何操作的?
发布时间:
2024-09-11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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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吹官宦小姐,实际上买官宦小姐为妾才一千两。
而扬州瘦马大概是200——500两。
官宦人家的小姐大概值2——5个扬州瘦马吧。
假如父亲不是当官,仅仅是士族女,和最低级的扬州瘦马差不多,两百两。
公侯之家的贾家,贾迎春值五千两。
就是宗室女,宋朝县主五千贯一个,当然,是正妻。
评论区好像发不出来,这里说下。
宋朝求娶宗室女,主要是“皇亲纳壻,皆得白身受官”,富商花钱买宗室女,主要是为了当官和获得政治特权。
清中期,一家农户年收入20——25两
秀才(有秀才功名的士族,不是穷秀才)年收入50两(租佃收入)
举人的租佃收入,一年是100——200两,只是举人一般来说都有额外收入了(科举保举,民间裁判打官司什么的)可能额外收入再加50——100两。
能花一千两买妾的主要是在职官员和富商。
富商和中等官员正常的总资产也不过8000两——10000两区间(但是赚得多花的多)年收入大概是总资产的十分之一
一般皇商和上等官员总资产大概是十万两左右。年收入大概是总资产的十分之一。
以上举例是下限,上限是乘以三。
但总的来说,愿意花一千两买妾的,其实比较少。
一个县令一年好不容易捞个千八百两,难不成就买个妾花光?
再补充一下,清朝养廉银等于明朝的羡余,这基本上是一个官员在半合法情况下捞的极限。一些正官为了维持衙门,必须要在赋税上额外加派。这就是官员们半合法的收入来源。
养廉银乘二乘三,基本上是正常捞法(例规)的极限了。封疆大吏一年收入撑死三万两,而且不是自己净拿。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实际上是夸张。
除非是盐道河道的官,才能捞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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