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全员降薪,不同意签字就不发工资,合理吗?

发布时间:
2024-09-10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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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公司单方面强制通知决定员工集体降薪,未经与员工协商一致且无其他合理理由,是不合法的。

劳动者的薪酬是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当中明确规定的,对此用人单位不能够随意降低劳动者的薪酬,否则属于违约行为。

单方降低工资实际上是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是一种严重违法、违约的行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见未经过双方协商的情况下,公司单方降低劳动者工资的行为违反了变更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也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故用人单位不能无故单方降低劳动者的工资。

如果公司在《劳动合同》或其他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员工的岗位、薪资与公司经营状况、员工的业绩考核相关,那么当公司经营状况下降或员工业绩考核不达标时,公司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或其他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劳动者实行相应的调岗降薪。如果公司没有明文规定,无理由对员工实行调岗降薪,那么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足额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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