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某小区一小学生手持弓弩虐猫,其母「尊重孩子爱好」,该名学生是否应承担责任?家长该如何正确教育孩子?

发布时间:
2024-09-08 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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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自己看到个人公开处死,捕杀流浪猫会不舒服,可能也会回避和这样做的人交朋友。
  2. 但是用弓弩处死,射杀或者捕猎,无论怎么说,都不叫“虐猫”,这不是好恶的问题,而是基本的事实认定问题。只有在无意义地为动物制造痛苦,或者延长其死前的痛苦时间,才可能涉及虐杀,使用高效的捕猎工具无论如何都谈不上“虐”。
  3. 使用此类工具射杀或捕猎流浪猫,不代表这种儿童心理发育有问题——用弓弩捕猎无法证明该儿童以哺乳动物的痛苦为乐,而已捕猎哺乳动物为乐就算对小孩也是正常的心理。
  4. 该儿童可能是接触到了流浪猫的危害,因此杀猫为乐。
  5. 最值得关注的是,一个缺乏社会规则常识的小孩,怎么弄到致命性的管制道具的?这是弩,不是弓,持有是违法的,而且能杀猫,对准了脖子就能杀人,比打中眼睛才有危险的“仿真枪”不知道危险多少倍。这小孩有什么好教育的,赶紧把卖弩的抓起来才是真的啊。
  6. 我特意多用了几个词,捕猎,处死(在动物实验重常用此词),射杀,捕杀,你觉得哪个词不对换个词都行,但我认为快速让非人动物死亡无论如何都扯不上“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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