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和波多黎各是什么关系?
Unincorporated Territory(未合并领地)。未合并领地是美国主权之下的国土,但并不是美国的一部分。在理论上,波多黎各是美国的一块殖民地,而非本土。它在法理上完全有可能独立或割让给他国。例如,独立的菲律宾和让与洪都拉斯的天鹅群岛。
与Unincorporated Territory相对应的是Incorporated Territory,他们是被合并进入美国的领土,但还没有正式建州。在19世纪,这样的地区广泛存在在美国西部地区。在国内有关南北战争的书籍中,常常把它们译为“准州”。在理论上,它们虽然还不是美国的一个州份,但却完全是美国本土的一个部分。下图灰色的地区就是1861年美国的准州。
美国宪法并不完全适用于未合并领土。根据宪法14修正案,“所有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的人,都是合众国的和他们居住州的公民。”但是,在未合并领土上的居民,理论上是美国国民(US National)但非美国公民(US Citizen)。也就是说,出生在未合并领土上的居民并不能根据第14修正案获得美国国籍。除了波多黎各,独立前的菲律宾居民也是同样原因无法获得美国公民的身份。我的相关回答:
为什么美国允许出生在美国的孩子自动获得美国国籍?虽然波多黎各居民无法通过宪法14修正案获得美国公民身份,但大部分波多黎各居民确确实实又是美国公民(US Citizen),与居住在美国本土的美国公民完全一样。
其他回答所说的“现在的波多黎各人,拥有除了政治权利以外的全部美国公民权,他们拥有波多黎各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没有美国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不准确的。波多黎各居民没有联邦层面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并不是因为他们没有政治权利,而是波多黎各作为一块未合并领土没有联邦层面的政治权利。类似于哥伦比亚特区没有国会代表和(曾经)没有总统选举人一样,并不能因此说哥伦比亚特区居民没有政治权利。所以,如果一位在美国本土州份获得公民身份的人,如果移居到波多黎各,那么他们同样将无法参与联邦层面的总统和国会选举。或者说,他们一样只能选举出没有投票权的波多黎各国会代表。波多黎各的美国公民,所以只要在美国本土居住就拥有选举权。与之相反的,美国国民(US National,即非美国公民的美国国民)虽然同样不需要许可就在美国本土长期居住,但他们在美国本土居住时也没有选举权,他们想要成为美国公民需要同外国人一样走归化的程序。
波多黎各居民最终获得美国公民身份的方式与印第安人一样,不是通过宪法,而是通过国会立法。1934年的《国籍法》将美国公民身份扩展到1899年起在波多黎各生活和出生的人。1941年根据新的《国籍法》又确定,波多黎各居民获得美国公民身份并不是因为“归化”(即外国人获得美国国籍),而是与美国本土的居民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