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某小天鹅专卖店因设置错误被羊毛党薅走 7000 万,运营发视频求退单?法律上买方是否应该归还?
平台肯定有责任,但如果买家坚持不退也不妥。咱就不说犯不犯法这样严重的字眼吧,坚持不退的话,买家后续动作肯定是要求商家发货,这样继续履约的诉求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1、如商家证据充分,则合同订立系“重大误解”,可撤销
如果商家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确实是因为对平台规则理解错误而标错价格,导致被消费者大量下单,那在法律层面,属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行为人对标的物的价格等产生错误认识,按照通常理解如果不发生该错误认识行为人就不会作出相应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重大误解。
客观讲,普通人对洗衣机的价格都会有正确的认识,大家也都经历过双十一和6.18等底价促销活动,洗衣机价格都无法降到这么低,所以这个价格肯定是重大误解。那在这种情况下,商户依据前述法律规定行使合同的撤销权,法院是会支持的。
2、平台和商家肯定有责任,应表歉意并完善相关机制
在合同合法撤销后,商家本身没发货,所以不需要消费者退还货物,只需要全额退款就行。
但是整个过程中,商家审核不严,运营人员对平台机制和操作都不熟练,才导致了乌龙,肯定是有责任的。一般情况下,消费者都会理解,也有很多人主动退款了。但商家如果想要维护口碑的话,可以给予消费者一定的补偿,比如发放优惠券或者小额现金红包奖励等等,也算是为自己的错误买单,长点记性了。当然,商家还要加强运营人员的培训才行。
而平台方面,每逢一些促销活动,各种机制本身就很复杂让人搞不清楚,而这两年因为电商价格标错被“薅羊毛”的案例多了去了。
【相关乌龙事件】
2014年3月18日,某公司在某购物平台上发布销售一批市面价格在4000元以上的裸钻。然而,由于工作人员马虎大意,商品上架时价格仅标注为1000元。发现错误后,工作人员紧急将价格修改为“订金”。但系统显示,13分钟内仍然出现了67笔订单并付款。
2017年12月,一名广州男子在线上购物节活动期间,以30元购得10台笔记本电脑。这一型号的笔记本电脑,专柜价格实则为每台3999元。
2019年11月,某店家在某购物平台因操作失误,误将26元4500克的脐橙写成了4500斤后,博主在直播时号召粉丝去“薅羊毛”,随后,上万粉丝涌入店铺下单,一晚上订单量达到了近20万,涉及金额700万。
2021年10月,某饮料品牌在某购物平台出现了令人惊讶的超低价格,原价79元12瓶的气泡饮料,价格标错只卖3块5,引发大量顾客抢购。
在今年的4月份,也发生过一起商品标错价格被大量下单导致商家公开求退款的事件:
平台应该意识到这是一个普遍情况,要完善类似的价格监测和底价预警机制。这是对商家的保护,更是对消费者的尊重。
3、恶意“薅羊毛”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甚至可能违法
前面已经说了,商家标错价格有错在先,但消费者不能因为这个错误强行要求商家发货,这个属于“强买”。一般来说这类事情都是商家和消费者做好沟通,相互理解。
但有些消费者当初就是利用漏洞恶意下单,比如大量下单以后,自己转而低价卖出获利。这种行为是不当得利,既不道德,也涉嫌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条和第7条规定了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和诚信的原则。而第132条也规定了消费者不得滥用民事权利。
部分消费者的恶意缔约行为违反了以上原则,双方利益显然失衡。此时消费者主张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法院支持。
曾经有消费者花10万余元薅标错价格茅台“羊毛”,商家拒绝发货并主动退款,消费者则主张商家继续发货,就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总体来看,“薅羊毛”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利用漏洞刷优惠:采用刷机等方法逃避平台对用户资格的验证,多次获取优惠券或补贴,并将之转卖他人以获得实际利益。
(2)虚假交易骗补贴:在电商平台上同时注册商家和买家,多次自我虚假交易,以骗取平台对商家或对买家的补贴,并将之提现获利。
(3)非法获取信息注册新用户获利:通过收买、窃取等不法方式获取大量公民信息,利用收买信息在电商平台中注册新用户,以获取新用户补贴并提现获利。
(4)利用商家误标商品单价恶意刷单:也就是新闻中一些消费者的行为。或者明知道商家不可能真实发货,借此机会恶意下单,事后以商家不发货为由利用电商平台的规则投诉商家,以获取商家缴纳的保证金赔偿。
在上述几种情况中,衍生出了专业“刷单”、虚假交易、骗取平台补贴等行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隐瞒真相获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这些所谓的消费者其实是专业的小团伙。
而那些利用商家过失或平台漏洞恶意大量下单来“薅羊毛”的行为,有可能被判定为电信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