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调岗不成公司建专属工作群,一人打工三人监工直至被开除,法院判公司赔偿 4.5 万元,此案有何警示?

发布时间:
2024-09-04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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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打工人遇到了一家无赖公司。既然当初互相选择了彼此,要分手何必搞个不欢而散呢?友好地说声再见不好吗?

有一些用人单位,想解雇员工,但又不愿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于是开始动“歪脑筋”,找各种理由逼迫员工“自动”离职。有恶意增加劳动量的,有随意给别人调工作岗位的,有降薪的,甚至还有收回电脑关小黑屋的。各种恶劣手段,层出不穷。

下面有个类似的案例。

沈女士是一位平面设计师,就职于北京某科技公司。工作两年后,公司要裁员,于是找到沈女士协商离职补偿问题,但双方没有谈拢。随即沈女士所在的三人小组的工作量,一个月内从每人每天设计40来张图,增加到50多张,再增加到60多张,再增加到70多张。沈女士和同事抗议后,公司以不服从公司管理、不完成公司布置的工作任务等为由,向沈女士发送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经法院调查,这家科技公司提交的考核表备注显示,季度总素材完成量在2400稿以上,评分即达到满分5分。按照该标准,每人每个工作日的任务量约为40张。在出庭作证时,沈女士的两名同事也表示,公司突然大幅度增加工作量,就是要逼迫他们离职。

法院综合案情后认定,北京某科技公司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公司向沈女士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3万元。

黄某所在这家公司,想让黄某走人,先是调岗降职,接下来恶意增加工作量。用人单位有用工自主权,你可以向劳动者分配工作任务,但是这种分配的工作任务应当合理。如果这种工作量达到了这种不合理的程度,劳动者有权利对此予以拒绝。那么用人单位再以不服从管理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权益保护关乎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需要用人单位和员工双向奔赴,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希望企业的经营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盈利,合法经营,肩负社会责任,做成有良心有良知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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