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却被说不构成劳动关系,如何维权??
在校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却被认定不构成劳动关系的情况,需要从多个角度来看待和维权。通常,在校生因为其身份的特殊性(主要指全日制学生),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具备与企业构成劳动关系的条件。但仍然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进行维权,以下是具体步骤:
1. **确认劳动关系的性质**
- **是否符合劳动关系三要素**: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管理、工资报酬、劳动约束等要素。如果三要素齐全,即便是全日制在校生,依然可能认定为劳动关系。可以通过:
- 工资发放记录
- 出勤考勤记录
- 工作安排与管理制度
来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
2. **区分实习与正式劳动关系**
- **实习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全日制学生一般与企业签订的实习协议,不同于劳动合同。实习期间的待遇和保障与正式员工存在差异。如果是签订实习协议,往往不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而更多依据学校与企业的约定。
- 如果确实签订了劳动合同,且实际履行了劳动者的义务,应当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利。
3. **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 如果认为自己符合劳动关系条件,且企业未提供合法的劳动保障,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包括合同、工资单、工作记录等证据,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追讨应得的权益。
4. **向教育部门或学校反映**
- 如果是实习问题,可以向学校或教育部门反映,以寻求帮助。学校通常会与企业合作处理实习生的权益保障问题。
5. **寻求法律援助**
- 如果遇到复杂情况,可以寻求劳动法专业律师的帮助,特别是在证据收集、仲裁或诉讼过程中。
6. **其他维权途径**
- 如果未形成劳动关系,还可以通过协商、投诉至劳动监察部门等其他方式解决纠纷。
在校生劳动关系问题的核心是身份的特殊性和双方的协议性质,关键是确认合同的性质以及双方履行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