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偶剧为啥像是在传播一种“让站起来的人重新跪下去”的思想?

发布时间:
2024-08-27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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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不说啥剧了,某剧连封建王朝都侮辱了,赵宋官家看了都想骂人了。

这是宋初的刑法兼民法《宋刑统》对贱籍奴隶处置的明文规定:

“奴婢贱隶虽各有主,至于杀戮宜有禀承,奴婢有罪,不请官司而辄杀者,杖一百;无罪杀者,谓全无罪失,而故杀者,徒一年”

就是说即便是贱籍也不能随便打死,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宋仁宗天圣七年,皇太后刘娥(宋仁宗未亲政)颁布天圣令,对宋刑统做修正,针对奴隶的捕亡令等法律被废除,对奴隶的控制进一步放宽:

“凡取唐令为本,先举见行者,因其旧文,参以新制定之,其今不行者,亦随存焉。”

宋仁宗景祐元年,诏令废除贱籍户口编入平民:

“景祐元年,改五等户制,规定商人、佃农、奴婢均为编户齐民”。

至于说什么签死契、卖身契,纯属扯淡,赵宋官家不让干这事,还列入刑法严厉打击:

“自今人家佣赁,当明设要契。”

“在法,雇人为婢,限止十年”

“以人之妻为婢,年满而送还其夫;以人之女为婢,年满而送还其父母;以他乡之人为婢,年满而送还其乡。”

“品官之家典雇女使妄作养女立契”,“如有违犯,其雇主并引领牙保人并依‘律不应为’从杖八十科罪,钱不追,人还主,仍许被雇之家陈首”。家典雇女使妄作养女立契”,“如有违犯,其雇主并引领牙保人并依‘律不应为’从杖八十科罪,钱不追,人还主,仍许被雇之家陈首”。

“有富民家小女奴逃亡,不知所之。奴父母讼于州,命录事参军鞠之。录事尝贷钱于富民,不获,乃劾富民父子数人共杀女奴,弃尸水中,遂失其尸;或为元谋,或从而加害,罪皆应死。”

有个小女奴跑了,官府判决是被主家杀了,结果主家全家判死刑,某剧那些法外狂徒,动不动打死、发卖,有几个脑袋够砍的,剧里郡主就因为小公爷的下属要给女主牵线拉桥被打死了,更搞笑了,宋朝初年,宋太祖的女婿、北宋开国功臣石守信之子石保吉想要处罚奴隶,宋太祖是这么回复的:

上曰:自有常典,岂可以卿故法外加刑?”

就哪个什么郡主,再尊贵能比的上开国将领的儿子、当朝皇帝的女婿尊贵?宋朝初年宋太祖都不让私自殴打奴隶,更何况宋仁宗时期的宋朝已经多次修法严禁私刑处置奴隶,也更别提这郡主还是收养的。

宋朝虽说封建王朝,但也是对人命是很重视的,哪里像剧里那样说打死就打死的,疯了吗?还随便发卖奴隶,不死也要去岭南开荒去,北宋的奴隶绝不像唐朝地位那么低了,北送初年由于奴隶地位的提高以至于出现了主家起诉奴隶赔钱的事:

“京畿民牟晖击登闻鼓,诉家奴失豭豚一,诏令赐千钱偿其直。”

我可能说的不对,但我找一起经典案例,北宋仁宗朝宰相陈执中失手打因死奴隶罢官流放:

“久之,嬖妾笞小婢出外舍死,御史赵抃列八事奏劾执中,欧阳修亦言之。至和三年春,旱,谏官范镇言:"执中为相,不病而家居。陛下欲弭灾变,宜速退执中,以快中外之望。"既而御史中丞孙抃与其属郭申锡、毋湜、范师道、赵抃请合班论奏,诏令轮日入对,卒罢执中为镇海军”
“朝廷上下,开封府内外,道路喧腾”

陈执中打死奴隶,都不敢私自隐瞒赶紧跑去报官上报,报官后查出是失手打死的,宰相失手打死婢女在北宋朝野上下都闹成了热点新闻了,宋仁宗想保都保不住,搞的宋仁宗没办法让陈执中蹲了一阵监狱然后罢官流放,至此陈执中彻底倒台,再也没回过京城,这事闹到整个北宋沸沸扬扬以至宰相入狱罢官流放,充分说明打死奴隶这件事绝不是小事,搞的好流放,搞不好跟着下去见鬼了,就女主家那个官,比宰相大吗?他有几个脑袋?想去岭南开荒吗?

这还抬杠抬个没完了,剧情中,老皇帝对应的是宋仁宗,即位的皇帝是宋英宗,宋英宗时期有个官员叫刘注,私自给奴隶脸上刻字,咱们看看宋英宗是如何处置的:

“追三官,潭州编管”

这处罚约等于现在的双开+劳改,就女主家里哪个红狼,真要搁宋朝还敢随便打死奴隶?他是全家都想去岭南旅游啊?还是自己活够了?

真服了,某些剧粉还没完了,依据宋朝的历史专家研究,宋朝对奴隶的保护是日趋完善、宽松的,这点被很多历史学家津津乐道,北宋初年的《宋刑统》延续《唐律疏议》,保留了《捕亡令》等一系列法令,到了北宋中期至后期,多次修法,保护奴隶的待遇,到了南宋,奴隶与主家的关系就和现在的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关系,还有就是被罚没为奴的在宋朝也较少出现了,当时宋朝的社会上,是以良人(平民)为主,即便是当时社会上还存在一部分贱籍奴隶,但是也绝不敢随便一句话就打死:

“《刑统》皆汉唐旧文,法家之五经也。国初,尝修之,颇存南北朝之法……‘奴婢不得与齐民伍’,有‘奴婢贱人,类同畜产’之语,……不可为训,皆当删去。”

至于说什么买卖奴隶,更是作大死,虽说人口贩卖问题至今是个老大难,但在宋朝时期,历代官家严厉打击人口贩卖,各地官员拿打击人口贩卖当KPI:

“湖南之人掠良人,逾岭卖为奴婢。周湛为广东提点刑狱,下令捉搦,及令自陈,得男女二千六百余人,还其家”

结合历史再加上载入史书的案例,宋朝初年确实有一部分贱籍奴隶,但随着时代发展,宋朝对法律多次修改,这部分贱籍奴隶属于日渐减少的状态,再结合历史,剧情对应的是北宋中期,这一时期宋朝的奴隶是以良人为主,也就是说大部分的女使是合同制员工,就以剧情而言,某兰去勾搭某家公子被发现,两个负责谋划实行的女使被打死,这二人大概率是良人,也就是说就凭这一条,女主家就完蛋了,刘注不过是给奴隶脸上刻字就被双开+劳改,他这竟然敢直接打死,真当宋朝的台谏官都是吃干饭的啊,宰相陈执中都能被干倒台了,就女主父亲一个五品官不死也要挂层皮,那些剧粉能不能多想想再说话啊。

还有抬杠的我也是服了,就以陈执中而言,打死奴隶以后不敢私自隐瞒而是报官,报官后宋朝朝廷专门组织人员介入调查,这一点就足以说明打死奴隶不是小事,还有人说什么封建王朝法律落实不了的问题,搞笑了,剧里说是在北宋都城汴梁,赵宋官家的法律会在京城汴梁落实不下去?开什么玩笑?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