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理学为什么要严格地禁锢妇女?

发布时间:
2024-08-24 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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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程颐,你为什么要严格的禁锢妇女?这样做有用?”

程颐:“????我为什么要严格禁锢妇女?我说什么了吗?”

问:“你不是禁止寡妇再嫁?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不是你说的吗?”

程颐:“······那我还说凡人为夫妇时,岂有一人先死,一人再娶、一人再嫁之约?只约终身夫妇也。我就奇怪了,怎么没人说我严格禁锢男人?

问:“那就是朱熹你的错了,你篡改二程理学,程朱理学肯定是在你这儿翻了船!”

朱熹:“开什么玩笑,伊川先生当年嘴上不把门,说什么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后面又称赞自家外甥女再嫁这件事还得靠我给打补丁呢。我怎么可能严格禁锢妇女?”

问:“不是你的错?”

朱熹:“你也不想想我生活的南宋是个什么时期,中原沦丧,二圣北狩,我怎么可能有意思去管妇人?只是正经界,均田,上书主战几件事都已经快耗费光老头子的心力了,更别提还要格物致知,探讨理气性命了,我可没空去禁锢妇女。”

问:“存天理灭人欲是不是你老头子说的?”

朱熹:“你也不看看我针对的对象是谁,自中兴以来,国朝士大夫蓄妾成风,临安城中各种风花雪月的场所,屡“禁”不止。”

“临安中下之户,不重生男,每生女则爱护如捧璧擎珠,甫长成,则随其姿质,教以艺业,用备士大夫采拾娱侍。名目不一,有所谓身边人、本事人、供过人、针线人、堂前人、剧杂人、拆洗人、琴童、棋童、厨娘,等级截乎不紊。”

“这种情况下,认为存天理灭人欲是在要求妇女,真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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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严格禁锢妇女就是一个谎言。

宋代理学的核心就不在妇女上面,二程和朱熹都没有把禁锢妇女当作自己学说。

常被拿来黑的寡妇再嫁一事,朱熹是这么评价的。

问:“取甥女归嫁一段,与前孤孀不可再嫁相反,何也?”
曰:“大纲恁地,但人亦有不能尽者。”《朱子语类》

朱熹虽然本人是个过分的纯爱党,秉持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态度。

在结发妻子死后,便发誓生不同时,死同穴,未曾再娶。

但他对于寡妇再嫁之事,并未完全反对。而是认为有不得已之处,是圣人都不能禁止的。

“夫死而嫁,固为失节,然亦有不得已者,圣人不能禁也,则为之制礼以处其子,而母不得与其祭焉,其贬之亦明矣。”

这里的所谓不得已之处,便是所谓的“伯鱼出妻”,即孔子将寡居的儿媳再嫁于卫国的传说。

盖伯鱼死,其妻再嫁于卫。子思答以道之污隆,则以孔子之时可以随俗

就算是说出饿死事小的程颐,他对于再嫁亦是持赞扬的态度。

宋代理学家的各种存天理灭人欲的要求,也只是为了约束当时乱搞的士大夫们,并非是为了苛责各种不得已的穷困百姓。

朋友传说,令女弟甚贤,必能养老抚孤,以全柏舟之节。此事更在丞相夫人奖劝、扶植以成就之。使自明没为忠臣,而其室家生为节妇,斯亦人伦之美事。计老兄昆仲,必不惮赞成之也。昔伊川先生尝论此事,以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自世俗观之,诚为迂阔。然自知经识理君子观之,当有以知其不可易也。伏况丞相,一代元老,名教所宗,举错之间,不可不审。熹既辱知之,厚于义,不可不言。未敢直前,原因老兄而密白之,不自知其为僭率也。

理学家对于妇人的态度,更没有贬低之处。

朱熹对于宋代的女性文学家李清照,就是持赞扬的态度,不见对其有所贬低,也不见有说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话语。

本朝妇人能文,只有李易安与魏夫人。李有诗,大略云“两汉本继绍,新室如赘疣”云云。“所以嵇中散,至死薄殷周。”中散非汤武得国,引之以比王莽。如此等语,岂女子所能!

宋人对女子接受教育,普遍持赞同的态度,朱熹也是如此。

“女子亦当有教。自孝经之外,如论语,只取其面前明白者教之,何如?”曰:“亦可。如曹大家女戒、温公家范,亦好。”《朱子语类》

宋明理学严格禁锢妇女的说法,是某些不学无术之人提出来的,本来就不是真正的历史。

就拿朱子语类来说,朱熹何曾单开一章,来写下对妇女的各种禁锢条例?

朱子语类开篇谈格物致知之学,讲的是天文地理等自然知识,画风是这样的。

朱熹等人是学者,不是什么自称圣人的宗教大先知,不会专门列出几章来固定女性该干什么,不许干什么。

唐太宗用兵至极北处夜亦不曾太暗,少顷即天明。谓在地尖处,去天地上下不相远,掩日光不甚得。
霜只是露结成,雪只是雨结成。古人说露是星月之气,不然。今高山顶上虽晴亦无露。露只是自下蒸上。人言极西高山上亦无雨雪。
叔器问:“天有几道?”曰:“据历家说有五道。而今且将黄赤道说,赤道正在天之中,如合子缝模样,黄道是在那赤道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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