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买了河豚鱼挂车把手上,转头鱼被王大妈偷了后,煮给孙子吃,孙子被毒死,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怎么认定?
事发后,小张并没有被传唤。原因是小张与本案并没有直接关联。
警察的判断,是这是一起意外致人死亡案。
但是王大妈不干了。王大妈指证小张才是杀人凶手。
王大妈有确凿证据证明自己多次“偷”小张的鱼,她说小张也知道自己有偷鱼的习惯。小张以前挂在车把上的都是鲤鱼,唯独这一次挂了王大妈不认识的河豚鱼。
王大妈有写日记的习惯,她每次偷鱼的时候都会用手机拍照片留纪念。同时把自己偷鱼的过程写成小作文发到网上。互联网可以记录下这些事件发生的时间。
最值得关注的是,小张还在部分小作文下面点了赞。
终于,王大妈的孙子被毒死了。王大妈立即拿出证据,证明是小张故意用河豚鱼毒死了自己的孙子,故意杀人证据确凿。
但是,没想到的是,小张也不是吃素的。
小张每次买鱼都留了发票,他举证这一次虽然购买了河豚鱼,但河豚鱼来自于正规渠道,处理方法也合规合法,理论上不会致人死亡。小张还拿出了购鱼发票。他还拿出了监控,证明王大妈拿走鱼的时候,河豚鱼还很新鲜,不会致人死亡。
王大妈自然不认。她坚持认为小张故意毒死自己的孙子。而小张也再次寄出了重磅证据。
小张表示,因为王大妈儿女在成立打工,常年不在家。他觉得这对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很可怜。在第一次看到王大妈偷鱼之后,他就经常把鱼挂在车把上不拿下了,等着王大妈偷走。
小张还举证说,王大妈与儿媳之间最近关系不睦,王大妈曾经怀疑孙子不是她的亲孙子。
所以,小张断定,王大妈很可能因为婆媳过节而故意毒杀小孙子。
经过警方的深入调查,发现事情比想象得更加复杂。
原因是王大妈孙子死亡当天,王大妈做了两条鱼。
一条鱼是王大妈从小张哪里偷来的,而另一条鱼则来自于王大妈家里的冰箱。
警方追查到冰箱里河豚鱼的来源,这是王大妈儿媳在上次回家的时候放进来的。
王大妈的儿媳说,鱼是春节剩下的没吃完。因为是准备一家人自己吃的,虽然儿媳与王大妈感情不睦,但她没有毒杀自己亲生儿子的主观故意,所以就算这条鱼有问题,也挑不出毛病。
继续追查后发现,小张购买河豚鱼和王大妈儿媳购买河豚鱼的渠道都是同一个人,是专门出售和宰杀人工饲养河豚鱼的鱼贩子李某。而王大妈儿子王某正是因为妻子与李某来往过于密切而产生了感情嫌隙。
于是警方立即锁定了李某。但李某出售的河豚鱼均来自正规渠道,且这些养殖河豚本身就无毒,根本就不能用于杀人。最可疑的是,王大妈孙子毒发身亡,王大妈为什么没事儿?王大妈孙子一个人能吃掉两条河豚鱼吗?
某日深夜,王大妈儿媳独自来到公安局,坦白了一部分案情。进一步深入调查之后终于真相大白。
王大妈儿子王某在怀疑妻子出轨之后,偷偷做了儿子的亲子鉴定,发现并非亲生。
为了惩罚妻子,王某利用其朋友兼邻居小张在制药厂工作的职权之便,获得了少量白色晶体。这种白色晶体氨基全氢喹唑啉型化合物,这种化合物属于类河豚毒素,是某种降压药的主要成分。中毒反应与河豚毒素类似。
王某将白色晶体交给王大妈,要求其将小孙子毒杀,让不贞的妻子体验丧子之痛。
王大妈当然是认识河豚鱼的,她故意利用了河豚鱼掩盖自己毒死小孙子的真相。
那么问题来了,在本案中:
小张犯了什么罪?
王大妈什么罪?
王大妈儿子王某什么罪?
王大妈儿媳什么罪?
鱼贩李某什么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