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岛不留人”这种口号的思想根源是什么?
清华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院长阎学通教授,曾经在解读反分裂国家法的时候表达过留岛不留人的实质
首先,台湾不是个国家名称
而是地理名称——台湾岛
从法理上,这个岛屿属于中国
如果这个岛上有人不想做中国人
我们不拦着
你可以不做中国人
想做台湾人
但是你不能在中国的台湾岛建立一个“台湾国”
你可以去别的地方
愿意去哪儿去哪
这才是留岛不留人
讲座原文:
在去年半年之后的争论,在5月17号仍然写进了中央文件(指不惜一切代价维护主权和领土完整),在今年的1月份,贾庆林同志对这个有个解释,明确提出:我们当然要为和平建设争取机遇期,但是,如果台湾发生重大台独事变,我们将不惜一切代价维护国家领土完整。
我想说什么呢?
其实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就是经济建设为中心和维护领土完整两者的关系是什么?
经济建设为中心是重要任务,维护国家领土完整是核心利益,关系到死生存亡,所以当重要任务和核心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重要任务要让位于核心利益。
很多人不太理解,为什么我们出台的叫《反分裂法》不是《统一法》?
这里变学术上有一点小的分歧,统一是指什么呢?
统一是指人和人的统一!
什么是统一?
统一是人。
人和人才有关系,不是人之外的没有关系,地和地没有关系!
我们说是领土主权完整是指台湾这块地,不是指的台湾人,所以《反分裂法》是说这块地不能分出去,不是说台湾人不能独立!
一句话:我们不反对台湾人独立,我们不反对台湾人不当中国人,这是人家的权利。
就像我们中国人自己一样,我们有权利独立!
我们有权利做中国人,也有权利不做中国人。你做不做中国人,那是你个人的事;你愿不愿意统一,愿不愿意国家统一那是你个人的事;你愿不愿意建立一个国家,那是你个人的事。我们没有权利剥夺人家的这个权利。
有的同志可能会问:那你说什么呢?
我是说,我们有权利要求台湾人:你不能在我们家的地上建立一个国家!
你想建立去哪都行,是不是,东京啊,华盛顿啊,伦敦啊,你哪建立一个国家跟我们没关系,但不能在我们家这块地上建立。
有人说你这是抬杠,人家在这住了,凭什么不能在这?
这不是我抬杠,这是国际法的规定!
印第安在美国居住了上万年,印第安人为什么没权利在美洲建立国家?欧洲移民当时才几百年,那他们就有权利建立一个国家?
对土地的拥有权,不决定你有建立国家的政治权——这是两件事。
咱们国家土地是国有的,所有大伙不知道土地是自个的时候什么状态。
在美国土地都是私人的,而且美国人的土地不是一点,是大片的,都是上百公顷、上千公顷,都是个人的,人家有地契啊,写着到哪到哪都是人家的。有的人拥有的地抵上好几个小国家。你像梵蒂冈,才多大点啊?
地是你的,你拥有的是自然土地,但你不拥有领土!
领土是指政治土地!
政治土地从哪来呢?
政治土地是由国际条约决定的,是两国政府签订的协议或国际协议来画出的边界!
边界来决定的主权和领土,没有边界你怎么知道哪是你的领土!
那怎么叫领土呢?
领土是说两个国家和国际条约达成的协议!
这就是为什么在美国拥有多少土地都不能宣布在自己土地上建立自己的国家——任何人在自己土地上建立一个国家,都得被抓起来,这叫做分裂国家罪。
反政府可以,反国家不行!
你可以反美国政府,反布什政府,反克林顿政府,反政府可以,你不能反美利坚合众国。
任何国家都一样,反政府是一种权利,你是对体制制度的满意与否,但人不能反对自己的国家!
也就是说,你可以反对这个家里头你爸爸对这个家里头政策,每月零花钱给多少啊,或者家里结婚以后这一个月家里叫多少钱啦,对这个可以不满,但你不能说我反对咱们家!
像我,说反对咱们家姓阎,咱们家都改姓,这不行,你没这权利。
说到这里,我们就发现为什么台独势力绝不在法理上和我们争,绝不在法理上说台独问题因为按国际法和国内法!
按照中华民国的宪法,台湾都没有独立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