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理解陀思妥耶夫斯基爱用大量形容词的写法?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语言劣质,是文坛和学界公认的,不影响他的伟大。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语言风格与他的个人经历有紧密关系。他出身医生家庭,父亲中年才购买了贵族爵位,不如普希金、屠格涅夫、托尔斯泰是真正百年世袭的大贵族。早年时,陀思妥耶夫斯基经常目睹医院中病人和疯子,少年时又得癫痫病,心理和生理上种下了不健康的种子。青年时,进炮兵工程学院攻读军事工程学,顺带学习了一些法语、德语、欧洲文化知识,翻译了巴尔扎克。
成年后,二十多岁得陀思妥耶夫斯基通过书写圣彼得堡下层贫苦市民的生活,完成了处女作《穷人》,一夜走红,大获成功,成为畅销书作家,别林斯基座上宾。可惜好景不长,陀思妥耶夫斯基接下来的创作不成功,还因为参与反动活动(准确地说是革命活动)被铁拳了,先是假处死,流放西伯利亚搬砖,搬砖多年后从囚犯转为士兵,最后才转为平民回到圣彼得堡。这样一路下来,陀思妥耶夫斯基本身心理和生理上的不健康,加之以被铁拳后的流放搬砖苦役生涯,让他饱受摧残,始终生活在痛苦中,难以像养尊处优的普希金、屠格涅夫、托尔斯泰一样对自己作品的语言文字精雕细琢。
流放归来之后,陀思妥耶夫斯基手写了《死屋手记》《地下室手记》《罪与罚》几本畅销书,紧接着就养成了拖稿的习惯。为了不通过拖稿把自己作死,他雇佣了一个速记员妹子,自己口授小说,让速记员妹子写下来。《赌徒》这本书之后,陀思妥耶夫斯基娶了速记员妹子,接下来他的创作就主要通过语音输入来完成了。语音输入写小说,虽然省时省力,但是也导致陀思妥耶夫斯基本来就粗糙不堪的文笔更加随性,充满了口语化的色彩,从一个文体风格的角度看实在是不忍猝读。
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就曾经说,如果让他作为俄罗斯文坛的打分老师,对俄罗斯黄金时代作家的语言文笔进行打分的话,普希金就是满分学生,屠格涅夫也是高分学生,果戈里和陀思妥耶夫斯基则是下课后去到老师办公室门外,询问自己为什么拿了不及格的差生。不止纳博科夫一人吐槽过陀思妥耶夫斯基文笔差,陀翁之后西方文坛所有重要作家和学者几乎都吐槽过。问题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伟大不在于语言之美,而在于他对一些人性、心理、精神层面问题的洞察力和穿透力。尽管文学本身一般是具象的艺术,讲究的是细节之美,可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却是少有的例外,是一个擅长抽象的小说家,大大咧咧、不拘细节、泥沙俱下,热爱观念和思想层面的事物。
与陀思妥耶夫斯基比,以福楼拜为起点的西方现代小说,讲究的首先就是语言的严谨、节约、准确、克制、精密。
福楼拜出身中上层,一生始终养尊处优、优哉游哉,一直保持着中产以上的物质生活条件,未尝体会过死刑、苦役、癫痫之折磨。
因此,福楼拜有足够充裕的时间、足够轻松的心态,对自己作品中的语言文字进行一种最为高标准的精雕细琢。据说,福楼拜曾花费了一天时间,为一个标点符号而纠结。这确实反映了福楼拜对语言的超高要求,与他自己的同时代西方作家比,都显得疑似太极端了。
福楼拜对语言极为严苛的追求,也大为减少了他的总体创作量。19世纪法国小说家中,巴尔扎克的语言最差、文笔最烂,创作量则是最高的,一生出版了几百本小说,这是因为巴尔扎克提笔就写,实在不行多喝点咖啡。与巴尔扎克比,福楼拜一生创作以稀少,作品数量寥寥,止有四五本小说。可是,福楼拜《包法利夫人》一书,其语言之精雕细琢、文笔之完美无缺、叙事之浑然天成,皆远凌驾于巴尔扎克之上。巴尔扎克创作总数虽多,精品亦不过四五本耳。
在创作观上,福楼拜奠定了西方现代文学的主流标准,就是对语言、对具象、对细节、对技艺的高度关注。这一路数之后在亨利·詹姆斯、契诃夫、乔伊斯、普鲁斯特、托马斯·曼、菲茨杰拉德、海明威、纳博科夫、贝克特等作家的手中被发挥到了极端,时至今日在厄普代克、菲利普·罗斯、品钦、库切、帕慕克、尤金尼德斯、唐娜·塔特、珍妮弗·伊根等当代作家的创作中依然一脉相承。英国的当代文学学者和批评家詹姆斯·伍德的《小说机杼》一书,就是对这种福楼拜式的精细写作模式的最佳阐释。
福楼拜与陀思妥耶夫斯基都在1821年出生,福楼拜在1880年去世,陀思妥耶夫斯基在1881年去世,算是最标准的同时代同龄人。不过,二人的出身、身世又极不同,创作的思路和风格也几乎相反。
海明威是1899年代出生的,与福楼拜和陀思妥耶夫斯基根本不是一个时代的人。题主好奇的是,为什么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语言不遵守海明威的规则?这类似于我好奇鲁迅的创作为什么不遵从我的意见一样,属于缺乏历史意识的表现。屈原的楚辞,为什么不遵守唐宋的格律?杜甫的律诗,为什么不避讳清朝的皇帝?苏轼的文章,为什么不合乎八股的体式?这些问题,都是对历史的时间顺序缺乏认识的表现。
海明威对美式英语的语言革新,是非常具体的社会历史背景下发生的,这个社会历史背景与陀思妥耶夫斯基所处的19世纪俄罗斯完全不一样。
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的美国文学,在语言、风格、技艺上,基本上对英国和欧洲的文学亦步亦趋,步欧洲之后尘。爱伦·坡的诗歌和小说创作,就在语言风格上基本继承了英国哥特派和消极浪漫主义的遗风,甚至有些小说直接以伦敦而非美国的城市为背景。极少数的例外就是职业水手梅尔维尔、乡巴佬马克·吐温,以及患有植物性癖的沃尔特·惠特曼。比如惠特曼的《草叶集》,不遵守英国维多利亚诗歌的严格死板的声韵格律、典雅端正的主题题材,自发搞自由体无韵诗,乱写男女关系,结果被美国国内的公众斥为粗鄙下流。1900年代,美国文坛首屈一指的小说家亨利·詹姆斯就抱怨过,英国和欧洲的任何文学作品一旦出版,美国人就不得不关注,可是美国的任何文学作品出版了,英国人和欧洲人都根本不屑于关注。这反映了美国经济gdp等硬实力指标在1895年超越欧洲各国,可是文化软实力指标依然不够格的现象。
在这个社会历史背景下,出生于1870年代、1880年代、1890年代的舍伍德·安德森、格特鲁德·斯坦因、罗伯特·弗罗斯特、华莱士·史蒂文斯、埃兹拉·庞德、T.S.艾略特、F.斯科特·菲茨杰拉德、海明威、福克纳、约翰·多斯·帕索斯等两代的美国作家,就把“为美国创作出真正属于自己的文学风格”当作努力方向。注意,这些人的努力方向不是书写“美国故事”,而是创造“美国风格”。重点是风格层面的,不是题材层面的。
海明威的语言,汲取了1920和1930年代兴起的专业化新闻报道体裁的短平快风格,又加入了一些海明威自己的私货。这种语言风格与菲茨杰拉德的精美含蓄风、福克纳和斯坦贝克的泥沙俱下风、纳博科夫的华丽夸张风,共同构成了20世纪后半叶美国文坛的主流风格。
值得注意的是,不是整个美国文坛都学了海明威的短平快风格。事实上,真正学习并内化了海明威的短平快风格的,是美国的通俗、流行、娱乐、畅销小说的作家群体,以及1970年代兴起的“肮脏现实主义/厨房现实主义”的小群体(雷蒙德·卡佛是代表)。与中国公众的认识相反,20世纪后半叶的美国文学主流,在风格上推崇的不是一味的海明威式极简主义,而更多是继承了菲茨杰拉德、福克纳、纳博科夫三人语言风格的“精美含蓄风/福楼拜和契诃夫式现实主义”或“繁复夸张风/歇斯底里现实主义”,前者的代表是约翰·契弗、约翰·厄普代克、菲利普·罗斯,后者的代表是唐·德里罗、托马斯·品钦、乔纳森·弗兰岑、杰弗里·尤金尼德斯、大卫·福斯特·华莱士。
坦白的说,单论在文坛和学界的吨位,“极繁主义/歇斯底里现实主义(Maximalism/ Hysterical Realism)”才是当代美国严肃文学的主流风格。“歇斯底里现实主义”一词的来源,就是热爱福楼拜和契诃夫之含蓄的英国批评家詹姆斯·伍德曾经对弗兰岑、华莱士,以及英国本土的萨尔曼·鲁西迪、扎迪·史密斯等人的语言风格发出的抱怨。说他们自以为写的是现实主义,其实给人一种歇斯底里的感觉。
回到题主的问题上,少用形容词真的不是文学创作的铁律。少用形容词,对初学写作的新手是最好的建议,因为新手对语言的驾驭能力有限,用起形容词来容易显得中二。对文学史上有着超群语言驾驭才能的天才和大师(比如开创了极繁主义风格的乔伊斯、伍尔夫、福克纳、纳博科夫四人,又比如美式极繁主义的四大主将德里罗、品钦、弗兰岑、华莱士)来说,巧用形容词、妙用形容词、多用形容词才是上乘。当然了,每个人自己几斤几两,需要自己掂量一下。我的个人建议是,凡是母语为汉语的中国写作者,在英语写作中一定要尽量少用形容词,千万不要好高骛远、眼高手低,觉得自己骨骼清奇、才华过人、英语娴熟,然后一通中式的堆砌辞藻,搞出个很恶心的purple prose(臃肿空洞的堆砌风格),最后丢人现眼。人贵有自知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