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为什么不能离开本市?
发布时间:
2024-07-26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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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目的是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能够随传随到,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是为了保证取保候审的有效性和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如果被取保候审人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应当向负责执行的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事由、目的地、路线、交通方式、往返日期、联系方式等。被取保候审人有紧急事由,来不及提出书面申请的,可以先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提出申请,并及时补办书面申请手续。经审查,具有工作、学习、就医等正当合理事由的,由派出所负责人批准。
负责执行的派出所批准后,应当通知决定机关,并告知被取保候审人遵守相关要求,如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严格按照批准的地点和路线出行、不得从事妨害诉讼的活动、返回居住地后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等。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可能会导致取保候审被撤销,被取保候审人可能会被逮捕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此外,违反规定还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审理和判决。
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同时,被取保候审人也应当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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