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最忌讳的是什么 ?

发布时间:
2024-07-04 14:58
阅读量:
29

不说别人,说法官,因为本人就是法官。

法庭上,要说最忌讳的,对法官来说,我认为有三件:

1、不宣读法庭纪律;

2、不准备开庭提纲;

3、不阅卷宗就开庭。

这三件如果同时满足,真不能说你是一个合格的法官。

为什么要宣读法庭纪律?

个人认为,庭审是一个案件中最重要的诉讼程序,最能直接体现法官的公正性。法官居中,但是庭审上法官的一个眼神、一个举动、一句不经意的话都可能会引起某方当事人的质疑,质疑法官故意偏袒另一方。记得我同事法官有一个案子,开庭过程很顺利,可开完庭,一方当事人就投诉了他,说他偏袒对方当事人,理由只是我的这位同事在法庭上主动跟对方代理人寒暄了一句。强调法庭纪律的意义在于,在开庭伊始,就向双方明示庭审规则,避免不必要的事端,同时也是约束法官自己。

为什么要准备开庭提纲?

很多老法官习惯开庭想到哪问到哪,根据庭审的具体情况灵活掌握,许多年轻法官也有样学样,审理思路全靠脑子记,但结果是,很多时候由于开庭前没准备好要问哪些细节问题,往往导致一次开庭遗漏了关键事实,没办法,只能再安排二次开庭。个人认为,开庭提纲看似繁琐,其实是法官审理思路的具体体现,也是查明案件事实最重要的载体,开庭提纲写得好,庭上该查的都查了,该问的都问了,一次开庭后,法官就可以下裁判了。

为什么要提前阅读卷宗?

就像不写庭审提纲一样,很多法官习惯拿着卷宗直接开庭,有的甚至到了庭上才第一次翻看卷宗,边看边问,一场庭审下来,双方的争议焦点都没搞明白。个人认为,先看后问与边看边问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能够通过庭审确认法官已经归纳的争议焦点,这才是整个庭审的核心,也是法官庭上发问的依据。特别是关于证据的部分,庭前不阅卷,不了解双方证据的情况下,连基础法律关系都可能搞错,那庭审的方向也会跟着错。

最后,补充一点,庭审的最终目的还是查明事实,作为法官,上述三件也都是围绕这个中心目的必须要做的工作。都说案件多,办案压力大,如果一个法官能做好自己的“案件管理”,三件工作虽然看起来有点繁琐,但都做到了,办案效率和质量会提升很快,至少可以在举步维艰中,多为自己争取一些陪伴家人的时光。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