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士兵进城烧杀淫掠,不怕得性病吗?
现在拿把枪顶着你,让你强奸一个妇女,不做就开枪。已知对面站的五个女人,四个是妓女,一个是刚刚路过的良家妇女,并且其中两个有艾滋,你会选谁下手?
攻城略地后强奸良家妇女得性病的概率才更低,而且没什么后遗症。为啥说没什么后遗症,因为这种事情基本都发生在屠城的时候,一个城池打下来,将军下令抢三天,那就是屠城三天。抢劫罪一直比偷窃罪判的重很多,偷一万和抢一万,对被害人来说损失一样,但罪犯判刑天差地别,为啥?因为抢劫很容易滋生更暴力的行为,抢不到就打甚至杀。对于战场上的士兵而言,除了杀人没什么其他技能。所以允许抢一座城就是委婉表达屠城的意思。
同样的,强奸妇女后也不会留活口,爽完了一刀砍了就行了。所以如果你是当时的士兵,但凡你能强奸到的妇女基本都是没给其他战友祸祸过的,加上平日里是良家,所以安全。即使妇女被强暴完士兵没杀人,那你看到一个女人衣衫褴褛刚刚被强暴过,你扭头就走,去找一个没给强暴的就行了。这是一座城,一座城市里的女人肯定比进攻军队的战士多。
很多电视电影里拍,一群士兵轮奸一个妇女。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你是一个士兵,打仗一年多,看着周围的战友一个个战死,自己好不容易熬到战争胜利攻陷城池了,你憋一年了,然后你会安心等着前面十几个战友轮奸一个妇女后你再来?
别说憋一年了,你现在憋一泡尿去公厕,看到小便斗都占满了人,第一反应是去蹲坑马桶撒尿,而不是憋着再难受也在后面等着。所以一个城池大了,有这点等的时间不会重新去找一个姑娘?哪怕找的过程中没找到姑娘,抢点金银也是好的嘛。
攻城拔寨后抢金银的吸引力远大于抢女人,因为金银能买到女人,你进城第一件事强奸妇女,有这点时间战友早就把村里首富给抢了,抢完了钱他们再去抢女人,而你先抢女人的结果就是抢不到大钱了。这个帐很好算对吧。
第二,当兵的,特别是打过仗的,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士兵,是很容易生死看淡的,一支箭飞过来,擦着耳朵根飞过去把身后平日里最好的朋友射死了。敌人在战壕里机枪扫射,自己这里吹响冲锋号,一群人往前冲,就看到旁边的战友一个个倒下,自己最后活下来了。
这种情节在战争中很常见,所以就会触发一种想法,想那么多干啥,今天有酒今天就醉,管明后天干啥,说不定明后天自己就成炮灰了。
别说打仗了,以前开矿的工资都是日结,从矿洞中走出来,洞口旁边就是账房先生坐那里,桌子上是账本,你出来了,账房先生记个帐,当场掏钱给你当天的工资。拿到工资后就醉生梦死,找妓女,喝酒,睡觉,然后第二天继续下矿。因为以前开矿不安全,事故很多,工资如果一个月一个月给,可能很多人干了半个多月一个月不到给闷在矿洞里了,那等于一分钱拿不到。
已经上战场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人,害怕得性病这种一时间不会要人命的病?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