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好看的追妻火葬场的文?

发布时间:
2024-07-03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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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正文+番外)相爱三年的男友突然要跟我分手

他对我说

他找到心中的缪斯女神了

我轻笑一声,品完最后一口咖啡,优雅的提着包包离开了。


正文女主独美,番外有男二

《余温》by甜杏子

1

我与程野恋爱三年了,今天刚下班,他忽然约我在城北的咖啡厅见一面。

城北的咖啡厅环境很高雅,原木装修,散发着独特的木质清香,是我们初遇的地方。

我接到这个消息,嘴角微微翘起,特意选在初遇的地方,是想给我个惊喜吗?

我特意打车回去,化了个美美的妆,尽管上了一天班很疲惫,外面还下着点小雪,天气严寒,但我还是把自己倒腾的漂漂亮亮的,才打车去见他。

推开门,咖啡香钻入我的鼻间,香醇的味道在我鼻尖流连。

我贪恋的吸了一口气,在浓浓香气中,看到了程野。

他正垂着头玩手机。

他在人海中是最亮眼的那一个,身量挺拔,脊背挺得直直的,野性中带着一点可爱的五官,像一条大狼狗。

但只有我知道,他在撒娇时会抱着我,蹭着我的脖颈,像只初生的小奶狗一样,可爱死了。

我看着他,扬起一抹微笑,快步的走了过去。

程野从手机中抬头看了一眼,却没说话,他手指动了动,却没有像往常一样替我拉开椅子。

我直觉有点不对劲。

果不其然,等我落座时,程野抬头直直的盯着我,对我说:“阮绵,我们分手吧。”

唇角的笑凝住,我抬头看向他,见他神色认真,一瞬不瞬的盯着我。

我沉默了。

见我不语,他便又开口:“阮绵,我是认真的。”

我终于正了正神色,抬头看向他。

恋爱三年了,他还是很好看。

在雪光的映射下,给他黑色的头发镀了一层白,显得他唇红齿白的。

但是又不乏年轻人的野,直直的看着你时,你有种被俘获的感觉。

我有些不解的问道:“怎么那么突然?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他沉默了,把早就点好的咖啡往我这边推了推。

是我最喜欢的咖啡。

咖啡还冒着热气,乳白色的烟雾与冷空气交织缠绵着,映射着他的脸有几分朦胧。

我搅动着咖啡勺,等着他开口。

“绵绵,我觉得我好像喜欢上别人了。”半晌他终于开口。

我强装平静的喝了一口咖啡,太苦了,没有糖,真是太苦了。

“你告白了?还是出轨与在一起了?”我问道

“没有,只是有好感。我回母校时,看到她在操场上奔跑,阳光正好,你懂那一刻的怦然心动吗?”

“她还是一个大学生,拥有十足的活力,跟我在一起时,嘴角总挂着笑,她会玩爱玩,总能想出许多的鬼点子。”

程野在说那位缪斯女神时,嘴角挂着柔和的笑。

看着他的笑,我的心仿佛被钝刀割了似的,疼的发抖,是那种漫长的疼痛,凌迟似的。

“就只是因为她年轻有活力吗?”我强装镇静地问。

程野顿了顿,似乎在回想,随即摇了摇头。

“其实我们的感情早就有裂痕了,你没发现吗?绵绵,我不知道为什么你工作之后性情变化那么大,以前你那么活泼爱笑,年轻有活力,现在加班加的看不到人影,每次回来都是一副疲惫的样子,跟我聊天都是策划案,我看腻了,也听腻了,绵绵。”

“也许你可以说我渣吧,但事实就是如此,三年太长了,我没有新鲜感了,对不起。”

他向我道了个歉,然后看向我。

我喝了一口咖啡,望了望窗外茫茫的雪景,如同我的内心世界一样,一片荒芜。

我开口道:“所以是你单方面的精神出轨是吗?”

程野沉默的点了点头。

那也挺恶心的。

但他确实严格意义上来说,没冷暴力也没干嘛,只是喜欢上别人了,精神出轨了而已。

我看着窗外白茫茫的一片,像我此刻迷茫的心情,倒真是应景。

我轻笑了一声,喝完了最后一口咖啡,叹了一口气,拿起包包离开了。

今天的天气可真冷。

程野抬头看向窗外,只看到她的背影和茫茫雪景,纷纷扬扬之中,只看到一片飘渺。

这座城市的雪向来冻人。

夕阳的余烬落在她羽绒服的银色皮面上,映出了暖色的光泽,犹如将寒夜来临前的最后一丝余温锁在了她身上。

2

现实比较残酷的一点就在于,一个人的成长或许不取决于年龄,而是取决于经历。

生活里那些难熬的困境就像是催熟剂,越艰难困苦,药效也就越强,成熟衰老的就越快。

阮绵就是如此,她所在的公司竞争压力很大,如果不努力加班,就会被排斥在升职加薪的道路上。

她一毕业,还没为进到一所大厂而高兴,就开始了比同龄更忙碌的上班生涯。

应酬喝酒是常事,熬夜改方案更是家常便饭。

只害怕稍微不努力,新来的实习生就要超过她,挤进升职加薪的赛道。

她是有跟程野结婚的打算的,她那么努力工作,一方面是为了自己,另一方也是为了他们的未来。

没想到一方在努力,另一方已经在想着离开

她疲惫的摊在沙发上,享受着懒人沙发包裹住身体的快乐。

程野不懂她,不懂她为什么熬夜加班,也不懂她为什么那么拼命。

事业的疲惫加上分手的心酸压得她喘不过气,她在沙发中竭力的呼吸着,宛如一个溺水的人,正在抓住一根浮木呼救。

她静静的盯着天花板,脑袋里回想起了她跟程野在一起的一幕幕。

她和程野是在那个咖啡馆认识的,当时她22岁,对未来的公司,对职场充满了向往。

确实如程野所说,她年轻漂亮,也是有活力的。

后来他们在一起,他抱着她,蹭着她的脖颈说,当时一进咖啡厅就注意到她了。

他在想那个女生怎么那么漂亮,特别是那一双眼睛,亮亮的,充斥着对未来无限的向往,那种单纯与幸福感是藏都藏不住的。

他当时去要了微信,说不想错过自己的心动。

我可能一时色迷心窍吧,盯着他的脸,没有说出拒绝的话。

后来在微信上聊天,发现对方都是同一所学校的。

程野比我小两岁,他20。

正是青春的好时代,风华正茂。

于是我们常常一起约出去,去食堂吃饭,绕着操场一圈一圈的散步。

他牵着我的手,他的手很大,将我的手包裹住,满满的安全感。

彼此都没点破,只隔了一层纸。

我永远记得那一天,可能是晚风太温柔,夜色太美,盯着他的背影,我的心怦然一跳。

他偏过头问我要不要在一起时,我没有拒绝。

他在我的额头上印了一个吻,周围都是起哄的声音,我把头埋在他胸前,感受着他的心跳。

扑通扑通,到后来不知道是谁的心跳,就这样安静的抱着,感受着对方的余温。

自那以后,我们就开启了恋爱生活。

程野表面看着挺野性挺拽的,在一起之后比我还爱撒娇。

他爱玩,但总能给我属于男生的浪漫。

总有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

比如熄灯时给你打个电话,你下楼,他拎着两杯奶茶,你吸两口,发现什么都没有,拆开一看,是他写的情书。

再比如,我生日那天,他给我安排了一整天的幸运。

从早上开始我中彩票中十块钱,再到夹娃娃机夹中两个娃娃,再到马戏团动物表演时,鸽子衔来一枚戒指,低头一看是我的名字。

后来我才知道,这都是他安排的,娃娃机的参数是他调的,彩票是他先搞到的,他给我了我一整年份的开心。

时间慢慢流逝,后来毕业了,因为我比他大两岁,所以我先进入职场。

我想就是从这里开始,我们的感情发生了转折。

他生性爱玩,不理解职场的辛苦,在我忙碌到凌晨回来时,常常看到一地的袜子和衣服。

我让他洗,他却打着游戏,嘴里嘟囔着很快,宝贝排位赛呢 。

我身心俱疲,洗完衣服准备睡觉时,他年轻有活力,正在外面喊打野快上。

我被吵得翻来覆去睡不着觉,让他小点声,他在我唇上印了一个吻。

虽然声音小了,但他窝在沙发上翻来覆去的声音,足以让烦躁的我入不了眠。

他老是会做出些幼稚的事情,比如说有一次我回家,看到地上有一地的玫瑰花瓣。

一片一片的延伸,到厨房的尽头,我一看,是他没洗的碗。

这让我感到很疲惫。

他却还像个孩子一样,搂着你撒娇。

笑着问你这个玩笑有不有意思。

得到的回应,当然只是冷淡的应付,我说一句我太累了,碗你自己洗吧,然后转身进了卧室。

我觉得他的眼神应该是很失望的,但我没有办法,明天我还要加班。

如果是以前的我,肯定会与他笑骂,掐着他的腰,让他自己滚去洗碗。

但我真的有点累了。

我知道他没有错,他只是太年轻了,但我又何错之有呢?

只是因为他还没有步入社会,是一个对未来有畅想的少年,而我已经被社会拷打了,洗去了少女的单纯,成了一个996的疲惫社畜。

我再也不是会在午后的草坪上,一遍一遍听着周杰伦的歌,然后单纯的想那个他喜不喜欢我的小女孩了。

我确实相信,他是喜欢过我的。也许我们只是走到了人生的岔路口,再喜欢,都不得不分别了。

感情一旦产生裂缝,是很难再修补的。

思绪回笼,我看着墙上的钟,已经12点了,我的策划案还没做完,今晚又得熬夜了。

我揉了揉眼睛,闷闷的想。

果然不应该伤春悲秋,有些人注定只是过客,大多数人的一生注定是孤独的。

从小的时候,游乐场的小朋友跟你说明天还会再来的,让你也来,信守诺言。结果一辈子都没有再相见。

再到青春时代,那个你喜欢的人,现在还见到几次呢。

高中时候玩的好的朋友,结婚时,你连请柬都没收到。

也许我和程野也是这样,我们相伴了一程,该分别了。

算了,我低叹一声。去厕所洗了把脸,今天又要熬夜了。

3

细细算来,我和程野分手大半年了,我的生活一成不变,还是忙碌着,每天加班。

刚开始,我还期待着像小说一般,程野会大彻大悟,我才是对他最好那个人,然后开始来追我,在我面前忏悔。

简称追妻火葬场。

可是日复一日的疲惫让我消磨了对他的期待,最后一丝期待。

每天朝九晚五,下了班还要挤最后一趟地铁,我早就不是当初那个满心满眼都期待着爱的女生了。

人都是会长大滴。

所以在朋友偶尔提起他时,我内心已经毫无波澜了。

我也不用挤最后一班地铁了,我已经买车了。

如果现实是偶像剧,那我大概会在和程野分手后去酒吧买醉,然后遇上我的那个男二。

可惜现实不是偶像剧。

成年人的感情没那么感性,如果我去酒吧买醉一夜,第二天大概率会生病,然后赶不上项目的进度了。

我每天面对也不是言情小说中高冷帅气的上司,给予你失恋的安慰,我面对的只有肥头大耳的领导,还有得理不饶人的甲方。

一个项目结束后,又碰到休息日,一个清闲的日子,天气晴朗。

我美美的去逛街,买点护肤品,犒劳一下自己熬夜加班的脸。

我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程野。

我正听着柜姐给我介绍产品呢,就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从我背后传来。

“你能不能别买了?这个月的信用卡都要刷爆了,能不能为我们以后着想,别那么任性。”程野的声音传来。

我回过头看去,看见他和一个女生正在争执。

那个女生或许就是他的缪斯女神,长的确实很漂亮。

巴掌大小的脸蛋上,画着的精致的妆容,身量高挑,因为经常锻炼和年轻,身材凹凸有致,穿着也是光鲜亮丽的。

只是现在这双杏眼上,蓄满了泪水。

“你嫌我娇气多事了?当初你可不是这样的,才半年你就变了,根本不爱我,分手吧!”女生在原地跺了跺脚,跑开了。

只留一个程野一个人在原地疲倦的揉了揉眉心。

他似是感应到了什么,抬头往我这边看去。

他看到我,惊喜的跑了过来。

这大半年他变了很多。


他好像有段时间没去理发了,微长的头发耷拉出来颓靡的气息,商场灯光苍白,映得她的皮肤淡无血色,一双眼里满是疲惫,是两道剑眉都提不起的丧气。

“绵绵,你怎么在这?”看见我,他笑着说道,试图跟我搭话。

我看出来了他的意图,多半是想复合的。

“来逛逛,还有,别叫我绵绵了,容易让女朋友误会。”我客气疏离的微笑着,不动声色地后退了半步。

他嘴角的笑僵了一下,双手有些尴尬的在两侧虚握成拳,开口道:“方便……聊聊吗?当老朋友叙叙旧。”

我礼貌微笑的摇了摇头,开口道:“不了吧?好像没什么好聊的。”

但是程野没有一点前男友该有的自觉,他拉住了我的手,深切地看着我:“绵……不阮绵我知道错了,我现在终于知道了你加班的辛苦,你不得不熬夜的无奈,我真的知道错了,机会给我一个机会,我们坐下来好好聊一聊。”

我试图抽出我的手,但没有成功。

一旁的柜姐眼见气氛僵持不下,试图来帮忙,被程野一个眼神挡了回去。

我见状,无奈的摇摇头。

他还是那么幼稚,一点都没有变。

拥有着那么自信的自以为是。

柜姐尴尬的在一旁候着,不知道该怎么掺和。

我不忍心看她为难,转头看向程野。

“挑个地方吧,既然你想聊,那我们就聊清楚好了。”

他用力的点了点头,眼里的兴奋和激动溢出了,现在喷射小星星似的。

如果是以前的我,大概是要摸摸他的头的。

但现在我毫无波澜。

4

他带我去了城北那家咖啡厅,大概是想勾起我们的回忆了。

但没有用,我不爱他了,那么这个地方就与其他的地方没有任何的区别,也没有任何的特殊意义。

他在我旁边喋喋不休的说着,我偶尔礼貌点了点头,但大多数时间都沉默着。

落座的时候,他熟练的给我拉开了椅子,我尴尬的笑了笑,他却一直笑眯眯的盯着我。

这令我感到十分不适。

我不着痕迹的皱了皱眉头。

一落座,他就开始他的自白。

也叫诉苦。

“我跟她在一起的时候,刚开始我还喜欢她的活泼可爱, 但后来我就不喜欢了,她太作了,你知道吗?绵绵,我发现真的还是你好,她花钱无度,丝毫不知道赚钱的辛苦,我一回来家里都是乱的,衣服满地都是,我才知道你以前把家里打理的多好。”

“绵绵,离开了你,我才知道你的好,或许是太迟了吧?”

他一口气说了那么多,我却只是懒懒的搅动着咖啡,慢慢的品了一口。

嗯,甜度正好。

他见我不说话,沉默了一会儿,又小心翼翼的开口,像是在询问,也像是在试探:“绵绵,你看我们还有可能吗?我忘不掉你。或许我也并不爱她,只是从她身上找到了你当年的影子。归根结底,我爱的还是你。”

听他说完,我对着咖啡吹了一口气,哦,这是缺免费保姆了。

哦,刚刚听到他们的对话,他们应该欠信用卡挺多钱的,他还是想找一个免费的ATM机。

我平静的又喝了一口咖啡。

我新买的包该到了吧?

等他说完了,去取一下吧。

我觉得这样的对话实在是无聊透顶,起身便要离开,他拦住我的去路。

“绵绵,你为什么不考虑一下我呢?你现在还没有男朋友吧,我们好歹有三年的感情。”他着急的说。

“不了,谢谢”我礼貌的回应后,又要走。

他终于气急败坏的说:“阮绵,据我所知,过了这个年,你就26了吧?女人过了25,就像是一朵腐烂的鲜花,你再优秀再好看都没有价值,你不会想学那些不婚族吧,你要知道,离开男人,你在这社会上什么都不是!”

这可终于把我激怒了,认识三年,我真不知道他是这样一个人。

他原来是一个不尊重女性,自私自利,薄情寡义的人。

跟他在一起时怎么没发现。

虽然看透他,看透的有点晚。

但还好跟他分了。

我深吸一口气,尽量维持着教养,忍住骂脏话的冲动,冷情克制的说:“离了男人,我什么都不是?那你可就错了,程野。我有一个虽然累,但收入不菲的工作,我可以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因为没有对象和孩子,我可以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花在保养自己身上,让自己肉眼可见的变得优秀。”

我顿了顿,又接着说:“还有,女人从来都没有所谓的花季,只要她愿意,她可以一辈子都在绽放,一辈子都在生长。虽然我并未确定不婚,但我起码知道尊重。结婚是一种选择,不结婚也是。”

我用肩膀撞开他,最后对他说了一句:“我很庆幸我跟你分手了。”

看着他苍白的脸色,我的心里莫名的爽快,太痛快了。

他还想再拦我,我却毅然决然的走了。

坐上我车驾驶位时,想起来他的脸,我忽然有点恶心,懊悔那桌子上倒杯咖啡怎么没有泼到他脸上。

还有小半杯呢,浪费了。

我或许不得不承认,我已不再年轻。

有时候清晨照着镜子,会忽然感慨 。

……我们都以为老去是件漫长的事,

但有时候它是一夜之间。

在清晨的镜子看到苍白的自己,

像一颗正在消失的流星

……

但又怎么样呢?

我无法对抗衰老,但我可以让我在衰老的过程中活得更有价值,活的更有意义。

记得我青春时代暗恋的男生曾在15到16年的跨年夜在qq空间上写道:

未来的艰难与痛苦,并不会比过去少。就像将来的欢欣与平静,不会少于过去。绝境中的我往往溺于前者,而忘记了后者。

对此,他的解药是。

希望我的每一天,都是认真度过的。

希望我的每一步,都走的踏实。

虽然很难做到,但它是我尽力的方向。

共勉。

那一段话我真的记了好久,深深的触动到了我的心。

就像我和程野刚分手时,无法忘记他过去给我带来的甜蜜的回忆。

我有时候真的在工作时都无法振作,脑子里会不由自主回想着他的眉眼,这是你心理上还是精神上都不想的。

但是你没有办法。

后来我逼着我自己,去做一些能令我自身感到愉悦的事,来忘掉他。

我报了个书法班,这是我一直都想做的事。

班在周六,这天刚好是我休息日。

以往的这一天,我会和程野腻在一起,度过一整天的快乐时光。

但这一天有时候也会争吵,也会需要照顾他的情绪。

这是恋爱的必经之路,即使分手了,我也会坦然接受。

但是不得不说,虽然一个人很孤独,但是你自己才知道怎么样取悦自己,一个人也可以活的很快乐很潇洒。

我在书法班里一泡就是一下午,我将我用毛笔写的大字,回到家剪好,几张纸层层叠叠起来,用来包裹最新鲜的一束花。

我将那束花插到一个瓶子里,那个瓶子是我最喜欢的。

此后的一个星期,我每逢回家都会看到那束花,散发着墨香的那束花。

与你同留余味。

为你带来慰籍,为你带来暖意。

亦或者是,当节假日时,我可以窝在家里追一整天的剧。

如果外面刚好下着小雨,那一切都刚刚好。

我会随着电视剧的主角游历属于他们的世界,感受喜与悲,怒与乐,欢笑与痛苦,自由与希望。

我会在那一天前,备好零食。

品尝着垃圾食品的快乐,和综艺的轻松 。

我也可以在假期时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带着耳机,我可以漫步在城市的各个角落,我可以领略祖国的大好河山。

也许耳畔会有一个家庭带来的喧嚣,也许会有夫妻间的浓情蜜语,也许会有儿童的天真的话语,但那有什么关系呢?

我可以沉浸在自己的内心世界里,感受着自己的内心,触摸着,寻找属于自然的本真。

你看,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潇洒。

我深吸了一口气,发动了车子。

车上放着我喜欢的音乐,轻柔而又舒缓,我看着程野的身影,在后视镜中越来越远,直到看不见。

他或许会后悔吧,也或许会固执己见,认为女性是一无是处的。

但是他迟早会为这种悲哀的观点买单的。

时间早晚的问题罢了。

但这都与我无关了。

我的包包还没拿呢。

我也该去花店买一束新的花了,哦,对了,还要给团团买猫粮。

还有好多好多事要我干,不要再把时间浪费在没有意义的人身上了。

5

后来程野也来找过我几次,大多数都是在说他那时候一时失言,怎么怎么样的

其实挺没有意义的。

早就不重要了。

他在我公司楼下恳切的看着我,说他跟那个女生已经分手了。

说他只爱我一个。

又关我什么事呢?

我看着他,一字一句的说:“与我在一起时,你讨厌我的呆板无趣,与那个女孩在一起时,你讨厌她的活泼爱闹。其实说白了,你只爱新鲜感。”

“你不知道,真正的爱不完全是爱,更多的是对伴侣的责任,里面有似亲人的关怀,也有爱人的眷恋。而你都不是,你只爱你自己。”

我挥开了他的手。

他没有再拉我。

家里的猫还没有喂呢。

或许,窗台上的绿植该浇水了。

他这一次终于没有再追上来,呆在了原地,见我回头望,他朝我挥了挥手。

他笑得一如初见一般,爽朗潇洒

估计也是打破执念,真正的放下了吧?

成年人的感情或许就是这样,有过执念,但也就止步于此了。

这座城市那么大。

或许以后都不会再见了。

上了车,路边的光景真好,车流飞速开过时,勾勒出一幅虚无的画,留恋的看着车窗旁的绿意,在红灯时,嗅着青草的芳香。

这些美好的小东西,属于我的小心情,属于我快乐的一天。

全文完


番外

28岁的时候,我的事业稳定了。

也可能是孤独太久了吧,想试试有人陪伴的滋味。

我同意了我妈要求我相亲的诉求。

如果遇到对的人,就在一起吧。

与我相亲的男生叫姜亦贤。

他看起来很沉稳,一举一动都彰显着属于大人的成熟。

他长的不像程野那般,是令人一眼难忘的惊艳。

他的五官只能算是周正,但是特别英气。他看起来是个严于律己的人,年过30,却依然拥有一个健硕的身材。

他的工作收入,资产等等,都与我相配。

我们约出来聊了几次,觉得对方还不错,就在一起了。

其实大部分人的恋爱不一定会是喜欢,也有可能是适合。

既然适合,就相扶的走一段路。

他不像程野那样会撒娇,也不太懂浪漫。

但是他很会照顾人。

我与他谈了一个月之后就同居了,他是对生活有很高期待的人。

比如会在每天早晨插上一朵新鲜的花,有可能是路边采摘的小野花,也有可能是漂亮的娇艳欲滴的玫瑰。

清晨醒来,就可以闻到芬芳馥郁的花香,能舒缓你清晨起来的不适。

再比如,我们俩都会做饭。

他擅长做营养餐,讲究营养搭配,我比较擅长做家常小菜,我祖籍是四川,我做辣菜非常的擅长。

他大多数时候都不会让我做饭。

我每天一起来,就能闻到他煲的粥散发出来浓郁的香味。

清粥小菜配鲜花,就成了我每天起来之后的盼头。

因为我们资产的比较富裕,我们可以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让生活过的更有格调。

比如,他会因为买了一个漂亮的格子桌布,而进购一些搭配的碗筷和瓷盘。

他会精心的养一盆鲜花,等待着它开放。

他会专门买一个摄像机,来记录花开,记录日落,记录月升。

我就在一旁端着咖啡静静的看着,看着他认真的眉眼,感受着晚风习习。

我好像没有很爱他,但我和他相处就是很舒服。

交往半年后,他向我求婚了。

我没有立刻答应,我还不是很确定我的心。

我说我晚几天再给他答复,正好他要出差,我替他收拾好了行李,说你出差完之后我再告诉你答案。

他点了点头,未发一言,只是在出差前买了很多的菜,还有红糖水和止痛药。

他在房间里贴了很多张便条,上面写着注意事项,还有哪个夹层放了什么食物。

把我当小孩子似的,我多大人了,我还能不清楚。

但心里还是拢上一层淡淡的甜。

他要出差一个星期,在这一个星期内,我可以认真的思考。

我对他的爱没有像年少时对程野那么爱的热烈,有点不温不火的意思。

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年岁增长,我们都消失了爱人的能力。

后来我们还是结婚了。

让我确定心意的,是一个小乌龙吧。

当时我正在看电视,突然插播了一条紧急消息。

一个航班出了事故坠毁了,我正感慨世事无常,逝者安息时,定睛一看,是姜亦贤乘坐的那个航班。

我的心好像被忽然揪起,一种要失去什么的感觉在心中愈演愈烈。

那是一种名为害怕的情绪。

我拿出手机,一遍一遍的拨打他的电话。

他没有接。

她的心也跟着沉底了。

室内是暖空调都驱散不了的寒意,一丝一丝的渗透进她的皮肤。

她恐慌的打电话问他的亲友有没有他的消息,得到的答案都是,打了没人接。

她的手在颤抖,她感受到了眼角润润的,抬手一摸,原来是哭了。

世事怎么这么无常?前一秒还在与你欢声笑语的人,后一秒你就再也见不到他了。

我一遍一遍的翻看着相册,看着属于他的痕迹,看到他已经占据了我的生活,我才发现,我好像离不开他了。

我虔诚的向上帝祈祷着,渴求黎明不要逝去,永夜不要降临。

祈求他能平安。

一个小时了,还是没有他的消息。

看着电视上的死亡人数,还有记者在清点遗物,我很害怕看到他的东西,我的心仿佛被揪住了,手已经被汗浸湿,失去爱人的痛苦,像一把钝刀刮擦着我的神经。

我的眼眶已经红肿,心里却还是难受的仿佛窒息。

忽然,一个铃声划破寂静,我低头一看,是他。

我飞快的接了电话,仿佛多等一秒,他就要流失似的。

“绵绵,怎么打那么多个电话。”

听到熟悉的声音从听筒中传来,我终于松了一口气。

我擦着眼泪,如释重负的说:“混蛋,你吓死我了,还以为你死了。”

他听我的声音不对劲,安慰我说:“怎么了?绵绵。”

“你的那辆飞机出事了,一飞机的乘客都死了,我还以为你也……我打电话给你,你又没有接,我真的好害怕。”劫后余生的感觉实在太幸福。

他轻笑了一声,向我解释道:“我没有上那辆飞机,我去机场时大堵车,没有赶上……”

“那你为什么不接我电话?”我有些气愤的说。

“我订了明天的飞机,想着今天先去书店看会书,就把手机调静音了,结果一打开手机,那么多个未接电话,我还担心你出什么事了。”

我终于松了一口气,那是一种失而复得的感觉。

就这样,我与他聊了一整夜。

无所谓聊什么,哪怕只是听他声音也好。

后来他出差回来以后,我们就结婚了。

毕竟世事无常,我们要抓紧和身边的亲人相处,有人说,人生就像一碗面,有的人见一面就少一面了。

婚礼上,我们的双唇交缠在一起,我郑重的说了那句我愿意。

台下的宾客们鼓着掌,我与他对望着,享受着此刻的甜蜜。

婚礼结束后,我收到了一条匿名的短信。

新婚快乐,绵绵。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是谁发的。

我没有回,平静的摁灭了手机屏幕。

姜亦贤正在熬粥,乳白色的烟雾将他健硕的背影虚化了,在暖黄色灯光的照应下,显得非常的居家。

我走过去,从背后抱住他,鼻尖流连的是粥的清香,还有属于他的的味道。

一切都那么令人心安。

后来,我终于克服生孩子的心里恐惧,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其实姜亦贤并不要求一定要孩子,他说一切按我的意愿来。

但我每次看到他看别人小孩时那种渴慕的眼神,我都会心念一动。

我怀孕时,反应很激烈,什么东西都吃不下去,吃一点就要去厕所吐半天。

直到什么都吐不出来。

姜亦贤开始在旁边手足无措,后来他找中医要了些药方,开始给我喂。

在我孕吐时,在旁边陪着我,等我吐完后,递上一杯温水。

或者说,在国外买了一大瓶精油,为我抹肚子,消除妊娠纹。

也许我会选择生孩子,他也是很大一部分的原因。

他可靠体贴,在怀孕的我照顾的无微不至。

他是一个好丈夫,也是一个好爸爸。

孩子出生后,基本不用我操心,除了喂奶,大部分时间他都抱着孩子,可以说,承担了照顾孩子的主要任务。

身边的同事都说我根本不像生了个孩子的人,还是那么漂亮,自信。

根本不像是被孩子的哭声打扰到深夜睡不了觉的疲惫女人。

每每这时,我都会忍不住想起姜亦贤照顾孩子的背影,心中浮上一层甜蜜。

我每次都会回他们,因为我有一个爱我也爱孩子的老公。

后来我听朋友说,程野结婚了,跟一个叫唐陌的女孩。

那个女孩温婉贤淑,一举一动都是大家闺秀的气质。

典型的东方女性吧。

她能容忍他的所有小脾气,有时候的一时失言,有些小幼稚。

他也会给她制造一些小浪漫,同她撒娇。

他们好像生活还挺幸福的。

那个女生当了家庭主妇,或许就是程野喜欢的那一款吧。

看吧,他也不一定是喜欢活泼开朗的, 也许只要适合,适合就好了。

时间不早了,我要去幼儿园接女儿了 。

今天她的爸爸,会给她做她最爱吃的红烧鸡翅。


番外完

感觉把渣男的结局写的太好,还能碰上一个合适的人,有点对不起他对女主说的话π_π

可能我不太适合写治愈小甜文吧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