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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多年前,京都一年轻男子与父母发生了争吵,他一气之下和父母断绝关系,并且立下协议,34年里双方再没有联系。
34年后,男子父母去世,留下两套价值600万的房产。因为以上原因,父母是由女儿一直照顾,所以房子也是男子的妹妹继承。
但是男子得知此事后,多次找妹妹商量平分遗产,妹妹坚决不同意。妹妹认为他既然当年与父母断绝关系,就不该再有继承权。
协商末果,男子一怒之下将妹妹告上法庭。然而,法院的判决出乎所有人意料。
庭审中,双方展开激烈的辩论。男子表示虽然我和父母断绝了关系,但从法律上讲,我仍然是他们的儿子,我有权继承他们的财产!”
妹妹反驳道:“你和父母断绝关系34年,他们生病、需要照顾的时候,你在哪儿?你什么都没做,现在就为了这两套房子找上门来,凭什么?”
男子此时也有些羞愧:“我承认我当年冲动,但那是我们家庭的内部矛盾,和法律无关。法律没有剥夺我的继承权!”
妹妹气愤的反驳道:“那你当初立下断绝关系的协议是为了什么?父母走的时候,嘴里还念叨你,说希望你能来看他们最后一眼,你去了没有?你现在来分财产,有点良心吗?”
男子沉默片刻,接着说:“我不去,不代表我不关心。他们是我父母,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就算断绝关系,那也是年轻气盛。”
妹妹冷笑说:“年轻气盛?你抛下他们34年,凭什么在他们去世后回来争这份财产?”
男子愤怒地说:“这两套房子是我父母的遗产,我作为子女,法律上有权利继承!”
妹妹咬牙切齿:“你知道这34年我为他们付出了多少吗?父亲卧病在床时,我一边工作一边照顾他;母亲得了重病,也是我在医院里日夜守护。你呢?你什么都没做,就想来分一半财产!”
法官听了双方的陈述,问男子:“你当年和父母断绝关系时,有没有留下书面协议?”
男子点点头:“有,但那只是当时气头上写的,法律上并不具有实际效力。”
妹妹说:“这协议上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自愿与父母断绝一切关系,放弃对父母财产的继承权,难道这不算数吗?”
男子有些尴尬:“那只是我一时冲动……”
法官说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进行。虽然你当时立下了断绝关系的协议,但法律上,亲子关系并未因私人协议而消失。只要父母没有明确的遗嘱,你仍然是法定继承人之一。”
妹妹听到这里,气得眼泪都要掉下来:“那我们这么多年的付出算什么?他什么都不做,最后还能来分一半!”
法官叹了口气:“根据法律,你父母的遗产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虽然你照顾了父母多年,法律上会考虑对你的照顾进行适当补偿,但你不能剥夺其他继承人的合法继承权。”
最后,法院判决,两套房产由兄妹二人共同继承。然而,考虑到妹妹多年来对父母的照顾,法院裁定适当减少男子的继承份额,判定其中一套房产归妹妹所有,另一套房产由双方共同分配。
男子听到判决,心中五味杂陈。他得到了部分财产,但也意识到自己34年的疏忽已无法弥补。妹妹眼含泪水,虽然得到了法律的部分支持,但心中却仍然觉得不公,因为父母离世时的寂寞无人可以替代。
庭审结束后,男子在法院门口沉默良久。他知道,这次不仅是财产的争夺,更是亲情的审判。而那早已逝去的34年,是他一生中最难以追回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