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外貌和唱功都顶尖的迪玛希在中国会糊得那么快?
以俄为代表的独联体地区,圈地自嗨自己玩这么多年,流行音乐审美,差当今欧美保守估计至少30年,甚至比不了内地。内地至少把流行芭乐玩明白了,跟欧美是接轨的。摇滚,R&B,舞曲,电音,rap也都在发展,吸收融合的曲风越来越多,甚至现在出现了大量的解构音乐。独联体还在死守古典学院派那套东西,流行乐没法听,跟欧美日韩音乐都是隔离状态。
从这个大环境里走出来的迪玛希,唱的歌彷佛跟这个时代脱节,与流行无关,那个演绎+情绪,让人如同回到了苏联时期东欧国家大剧院:美声腔体,死亡大颤,腐旧而古板的编曲,歌曲递进如同老太太爬楼梯,木质阶梯有规律地嘎吱作响,爬到最后大叹一口气却又自己觉得意犹未尽,还想再爬两级。我仿佛能从他的歌曲里嗅到 沾满灰尘的松香盒打开那一瞬间的刺鼻味道。你管这叫Pop + 古典?那确实典。
此外他的很多内地粉丝是真够狂妄,整天把他吹成宇宙第一,听不得丝毫的负面评价。
那么我想问一句,他对音乐行业的贡献在哪? 如果我们眼前是一部正在被书写的音乐史,他到目前为止对音乐的发展有哪些作用?
北美中欧我都呆过,欧美当地同学同事(主要美,英,德,奥地利,波,乌)我一问他们,都不知道有这么一号宇宙第一的男歌手。给他们听一些迪玛希的Live, 他们普遍评价到,能听出他有一些技术,但歌曲完全不抓耳,唱的也意义不明,欣赏不来。之后问阿塞拜疆,吉尔吉斯斯坦的同学,大部分倒确实是知道,但也不是每个人都欣赏。
最后回到这个问题,为什么他糊得这么快?因为听感审美上打不过欧美流行乐,又不如内地流行乐直接接上地气广有受众。他缺乏普遍性的,能长久吸引听众的音乐,因此受众注定是小众。
果不其然某些粉丝闻着味就咬过来了,我怎么能批评他们心中的神?
别拉黑我啊孩子,再报几个菜名娱乐下大家。反驳都逻辑破碎,言语不清,词穷得吐不出几句通顺的话,还从我的语句里抄,你那一桌大乱炖菜名是怎么写出来的,GPT4.0今日份额用完了吗?可以再写点的。
我一直在说迪玛希的流行乐审美跟欧美差得远,他唱得很不流行,这个论点很难理解吗?这位铁粉牵强附会扯了一堆乐队名字,循环论证迪玛希的音乐审美高级。都说的不是一个话题,太尴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