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学父母每个月给我们生活费,需要上交个人所得税吗?
不用。不过有纳税意识是好的。遵纪守法是个好公民!
曾经有人问我,我朋友给我20000块钱,要不要交个人所得税?
还有人问过我,我银行卡上有人给我转钱,是不是就要交个人所得税?
有人问办喜事儿收的礼金,要不要交个所得税?
还发生过一个真实的事,就是单位提供的集体宿舍是租来的,要不要向住在集体宿舍里的职工收个人所得税啊?
车间在夏天给职工提供茶叶,消暑等用品,是不是也要问个人代扣个人所得税呀?
找到问题的关键
要回答这些问题,那问题的关键在于哪里呢?你看到所有的问题的一个共同指向,就是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关键就是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那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呢?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作了进一步的解释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经营所得,是指:
1. 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 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 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 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这就是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也就是说取得这些所得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不属于这些所得,是不征个人所得税的,你再对照前边的去看看是否属于这个征税范围。
分析
不管是父母给的钱还是朋友给的钱,还是办喜事的礼金,这都属于亲戚朋友的赠予,都不是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集体宿舍或者车间的消费用品,这属于单位的集体福利,也不是个人的收入,所以也不是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还有哪些想要知道要不要交不一税的事,写在评论区,我来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