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出生时喝入羊水会有什么严重后果?

发布时间:
2024-09-11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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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4日凌晨,满怀期待的杨敏因进入分娩阶段,入住妇幼保健院,准备迎接新生命的到来。然而,这场分娩,却意外地成为了一场家庭悲剧的起点。

据医院病历记载,2020年7月14日3时20分,孕妇于0点出现规律腹胀痛,要求分娩镇痛。

2020年7月14日3时55分,杨敏签订了《分娩同意书》。

7月14日4时20分,分娩镇痛执行,7月14日4时30分,考虑产程进展快,继续予以静滴复方氯化钠注射液宫内复苏,加大氧流量,严密监测下继续阴道试产,做好助产准备。

2020年7月14日5时10分,请示副主任医师后,考虑胎心过缓,存在胎儿宫内窘迫,宜尽快终止妊娠,可行产钳助产术,向孕妇及家属说明风险,遂立即做好产钳准备。

5时38分,杨敏在规律宫缩下行会阴侧切产钳助产一女婴,外观无明显异常,体重:2385g,APgar评分:1分钟评0分,新生儿交儿科医师行窒息复苏,通知新生儿科医师到场,产妇于产房观察2小时无异常后转普通护理,因产钳助产,产后留置尿管,头孢美唑1.0g静滴Q12h预防性抗感染。但新生儿在持续抢救后仍无效,血气分析提示严重酸中毒。6:50心电图提示直线,宣布死亡。

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打击,杨敏及家人悲痛欲绝。为了寻求公正,他们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医院的责任。

经过双方共同委托的某省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的权威鉴定,确认新生儿系活产,其死亡原因正是羊水吸入窒息。

同时,鉴定报告还指出,医院在待产过程中对胎儿宫内窘迫的判断存在失误(从发现胎心下降到分娩,时间间隔较长,约1小时18分),未能及时终止妊娠,从而错失了抢救胎儿的宝贵时机。

后续,法院依据鉴定结论作出判决,认定妇幼保健院的医 疗过错与新生儿的死亡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且为主要原因。因此,法院酌情判定妇幼保健院承担70%的赔偿责任,向杨敏夫妇支付各项损失共计655,58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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