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未足额缴纳怎么办?
发布时间:
2024-09-11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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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单位未足额缴纳公积金,只需要提供劳动关系证明资料(如劳动合同等)、未足额缴纳证明资料(如月发工资、月公积金缴费等)。
有关月公积金缴费记录,可以在政府网站或者城市APP相应小程序上能查找,也可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窗口直接打印。到便民窗口打印时,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即可。
公积金不属于社会强制性保险范畴,现行管理的依据是国务院制定并修订的《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各地市级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权限,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征缴、管理。也就是说劳动部门不受理公积金争议,法院也不受理个人与单位公积金争议案件。按照条例的规定,个人与单位发生公积金争议的,由公积金管理部门处理,公积金管理部门处理的方式就是催缴、罚款1-5万元和移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各地都按照国务院的《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各地的规章制度和办法,对公积金的征缴、运转和管理有明确的规范。按照条例精神,一般而言,公积金缴费的标准就是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的5%-12%执行。上一年度平均工资就是缴费基数,5%-12%当中就是缴费比例,个人缴多少,单位对应缴多少。各地市都有相应的具体标准。
所以,这个与原单位的公积金争议问题,这个投诉很难得到有效处理。
至于与原单位的离职证明交给新单位,想拿出来的问题,应该不复杂。一个是按照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写一个书面借出手续,并得到新单位有效批准,当做个人借出资料处理,应该能行得通。一个就是你说的也不想在新单位干了,辞职拿走原递交的离职证明等个人档案资料,也属于理所应当。
希望能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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