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杀人凶犯卢成尸体找到了,警方称卢成畏罪自杀,如果卢成主动走出来投案自守,是不是还能多活几年?

发布时间:
2024-09-07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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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畏罪自杀”这个词汇,其实只是法律在被彻底无视后硬刷一次尴尬的存在感罢,是对奋起自卫而坦然赴死者的最无足轻重的污蔑。

​但一个连死亡都不畏惧的人,何来畏罪?

​如果某个人犯案之后不选择报警自首,而是选择自行了断自己的生命,那法律在他眼里还存在吗?法律于他而言有意义吗?

​一个人选择了使用暴力手段对自己的遭遇进行私力救济,并没有通过所谓的正常渠道或手段去找寻法律帮助,这种方式是个人的无力无助,还是法律的无能?如果他不相信法律,是这个人的错还是法律的错?

​最起码他/她犯罪后还知道以命抵命,杀人偿命天公地道。宁可自行解决生死,也决不接受被捕后身体和心灵上可能遭受的痛苦。被抓也是死,自杀也是死,所以他畏了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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