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待卢麟元认为“中国古代皇帝是人民利益的代表”和“君子共和”的观点?
这种说法纯属搞笑,奴隶主是奴隶利益的代表?搞笑呢,就算睁着眼说瞎话,也要讲逻辑啊。
其实,整个古代一直都是奴隶社会。商周的所谓封建制,秦汉以后的帝制都只是奴隶制的一个形式,而且从秦汉到明清,属于奴隶制的高级阶段。
古代有一句经典名言: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意思是全天下的土地,都是王的。
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个“臣”字要注意!历史领域有不少人说满清管人叫奴才,太难听了。看我们中原人多好,叫“臣”,这多好听,大臣比奴才高贵多了。
实际上臣在古文中是男性战俘的意思。妾,是女性战俘。不论是臣还是妾,在古代都是极其卑微的称呼。称臣、臣服,都是一个政权最卑微的局面,留一口气,就差没要你命了,和战俘是一个概念。为什么要留臣一条命,因为要臣来干活。奴才是主人的狗,臣是主人的牛马。所以在大清朝,地位不够,只能称臣。想自称奴才的还得有一定地位。
这个臣字用现在的眼光看,用现在的价值观来衡量,是一个极其恶劣的称呼。奴才是自己家里地位低下的奴隶,臣是外人家被征服的奴隶也就是战俘。
所以这句话的真实含义是:全天下,都是王脚下被征服的奴隶。
换成现在话:全天下的土地所有权是王的,全天下人的所有权也是王的,王是征服者,老百姓只不过是被征服的奴隶蝼蚁。
奴才、臣妾、老百姓没有土地所有权,也没有人身所有权,这就是最标准的奴隶。全世界的所有权只在王一人一家一姓手里。奴才、臣妾、老百姓在理论上没有任何权,他们有的,都是王赏赐的。奴才多赏点,臣妾少赏点,老百姓凑合能活就行了。赏赐的东西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王随时可以收回。
这个东西就应该属于我,它也一直属于我,这叫权利。说属于我就属于我,说不属于我就不属于我,今天属于我,明天就不属于我,这叫赏赐。
今天说给你就给你,明天不想给你了,那就收回来。包括土地、财富以及所有人的生命。人的命也是王的赏赐,因为人命的所有权不属于个人,属于王的。称臣是交出了自身的所有权,王可以留你,杀了也说得过去。所以我们看历史,征服者很任性,面对称臣投降的人,心情好就留下,一言不合就杀了,完全看心情,这是合规矩的,称臣就要面对这样的结果。
这句名言起源于商周,但一直应用到大清朝。从夏商周到元明清,土地和人身所有权一直被王、皇帝们牢牢的掌握着。
这是最最标准的奴隶制社会。
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
为什么?因为君是征服者,臣是被征服者。臣的生命所有权在君的手里。奴隶主要奴隶死,奴隶就得死,甚至不需要理由。自己国家的老百姓考科举当官,见了皇帝也得称臣,因为作为老百姓本身就是被征服者。和珅就得算是最高级的臣了,奴才,但皇帝一句话,他就得死。没办法。
所以我一直有个观点,古代只有奴隶制,商周的封建制,秦汉以后的帝制都只是奴隶制的一个形式。而且秦汉到明清,属于奴隶制的高级阶段,管的更严了。
从春秋时期开始,王们就懂得了怎样把老百姓编起来,不允许乱走,迁徙的权利一直都掌握在王的手里,让你迁你就得迁,不让你迁你就不能迁。
土地不是自己的,无权买卖,也无权来去,没有人身自由,这是标准的奴隶。
因为土是王土,人是王臣。
不论土地还是人民,都只是王的战利品。
在封建王朝时代,统治者属于征服者,老百姓只不过是被征服的奴隶蝼蚁,甚至都不能算人,可以被任意压榨消耗,属于一种可再生资源,什么徭役劳役苛捐杂税,想怎么来就怎么来。哪怕遭受旱涝灾害也一样不能少,在古代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赈灾,只有镇压暴民,奴隶蝼蚁爱死不死,反正还可以不断繁殖。
对于老百姓而言,能像动物一样有口吃的不饿死,就是最高的人生理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