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些基层干部会不通情理,不会事急从权嘛?

发布时间:
2024-09-05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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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讲讲会结死仇的事急从权。

我老婆生孩子的时候,羊水已经破了,难产,需要做剖腹产手术,医院服务也很好,一打资料拿过来要签字,我看都不看,立刻全签。然后医生抓紧跑进去做手术准备。

然后,转折出现了,过了10分钟,医生火急火燎跑出来。我以为出了什么意外,半秒钟脑补了看过的电视剧里保大还是保小的片段。医生说,刚急诊送进来一个产妇,发现孩子没有胎心了,要立即手术,但是手术床只有4张,其他3张都正在手术,不能打断。我老婆刚打了麻醉,可以先腾挪出来。

我很想问问题主,这种情况下,我和医生应不应该按着事急从权同意?

论事急,当然,另一个产妇确实更急,毕竟胎心没有了很危险。但我这儿也不缓啊,羊水已经破了,万一胎儿在里头待太久导致缺氧、影响智力发育、影响呼吸,等等,这些概率不是没有,也很高。这些情况,另一个产妇能帮我负责?医生能帮我负责?而且,一旦胎儿有其他的问题,我会认为,全部都是因为医生没有按时手术导致的问题。

从我的角度出发,另一个产妇和孩子的安全,跟我有什么关系?而且,危险不是我引起的,如果没有得到及时救治也不是我导致的,只是医生和手术床不够,我老婆已经躺在手术床上了,再给10来分钟就结束了。

从医生的角度出发,另一个产妇那是要命的事,我这边这个产妇那是受点罪、以及一些后遗症的事。

当然了,这种情况下,医生其实是最难的。虽然她有自己的专业判断,但手术里的意外,总是有的。如果她选择先做我老婆的手术,另一方如果真出了什么问题,医生的心情肯定是极度难受的,毕竟那原本是可以救的。如果她选择先做另一个产妇的手术,万一我老婆和胎儿真出了什么问题,我那可是已经签了所有的协议了,住院住了好几天,全部按着医院的要求来,最后在医院整出了问题,医院肯定要赔偿,医生的责任肯定是撇不掉的。

当然,医生跑出来跟我介绍情况时,我不会瞬间想这么多。我关注的,只有我老婆,所以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不同意。然后医生继续给另一个产妇说话,我意识到,医生是希望我能同意,如果我继续跟医生讨论,那就是浪费时间,后面也会影响我老婆的时间。所以,我的要求转变为:可以先做另一个产妇的手术,但另外三床,只要手术结束就得优先做我老婆的手术。

只是,这个故事最后的结局,没有那么狗血,医生还是用她的专业避免了所有意外的发生。

回到这个问题,通情理,很多人的情理,是每个人自己的情理,放另一个人身上就不是情理;事急,急不急,谁说了算?你急,我也急;从权,权是谁给的?这么用权有没有问题?最后真出了问题谁来负责?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