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美国不印一张35万亿美元还美债?
哎哟,你很懂美国人嘛!
2011年美国债务触及上限的时候真就有人提出过这个方案,不过大家并不赞同印美钞纸币,因为纸币怎么印、印多少是有规矩的。
大家准备造的是铂金硬币。
面值1万亿美元的铂金硬币。
美国人连概念图都做出来了:
造硬币的好处在于这么干合理而且合法,我以前说过,美国的法律体系是一座极其庞大的屎山,很多BUG随着时间的推移都沉淀在这座屎山里,只要你用心寻找,那必然有所收获:美国法典明确规定,财政部有权铸造和发行铂金金币,而其面值由财政部长决定:
The Secretary may mint and issue bullion and proof platinum coins in accordance with such specifications, designs, varieties, quantities, denominations, and inscriptions as the Secretary, in the Secretary's discretion, may prescribe from time to time.[1]
这个看起来非常沙雕的法律,是当初为了促进纪念币生产而搞出来的,但是提出这事的时候是20世纪90年代,美债表现相当稳定,政府甚至有财政盈余,没人能想到十几年之后债务上限就疯涨到这种程度:2005年美国国债总额才7.6万亿,2010年就飙升到了14.294万亿。而且非常讨厌的一点在于2011年债务触及上限,爆发危机,国会达成一致调整债务上限之后2012年底美国国债再次触及上限,连续两年的债务上限危机让美国人对债务问题开始变得上心了起来,于是就有人翻到了这个BUG,而且正儿八经地当成了一个解决债务危机的方案提了出来。
但是这个方案仅仅是在理论上可行,现实世界中美国财政部几乎不可能这么干。
如果你不熟悉美元的发行机制,那么我来讲上一讲——简单来说宪法所赋予了美国国会“铸造”货币和以美国信用举债的权力,但是没有明确约定国会是否有印钞权。
换句话说,原始定义里的美元,是金属货币。
为什么美国宪法不写关于纸币的事呢?原因很简单,就是独立战争的时候大陆会议发行的纸币崩盘了,为了打仗老美发行了两个多亿的纸钞(1780年的两个亿!),最后这玩意一文不名,大家表示太™伤人了……
所以美国宪法中对于纸币的总体态度是十分消极的,在制宪会议中美利坚之爹们讨论了关于纸币的问题,并决定在正式宪法中砍掉关于信用货币的表述。甚至为了避免各州滥发纸币,宪法第一条第十款就明确规定了各州不得铸造货币、不得发行纸币、不得指定金银币以外的物品作为偿还债务的货币。
这就叫“因为淋过雨,所以总想把别人的伞也踹碎了”。
然而关键的问题在于大家都知道,与贵金属挂钩的货币体系没法应对战争时期的大笔开支。所以“不要纸币”的原则从1812年开始被逐渐推翻了,国会先是发行了国库券,在南北战争时期又正式发行了纸币:
这里显然存在一个十分缺心眼的BUG:如果你是一家银行,那么你是可以发行纸币的(类似于银行券的形式,见票付款)。但如果你是美国国会,那么因为宪法没有明确赋予国会发行纸币的权力,那么你发行纸币反而是有争议的,而南北战争时期发行的纸币毫不例外地也随着货币滥发而开始贬值了。所以深受其害的美国人民灵机一动,就把这事给捅到了法院……
最高法一看,我去来活了啊!一下子就精神了。
从逻辑上讲发行纸币显然不符合宪法制定时的初衷,但是不发行纸币那这仗就不用打了。最后经过大鸣大放大讨论,大家还是确定了美钞作为法定货币的地位,这一系列案子后来被称为“Legal Tender Cases”。有意思的是即便国父们在制宪会议的笔记上明确记载了他们“不允许联邦政府使用纸张作为货币或法定货币”的观点,但是大法官们依然坚称纸币发行是没有问题的。
什么叫装糊涂的高手.jpg。
当然最高法的举动是可以理解的,我说过,美国的法律体系是一座屎山,但是屎山存在的意义是维持系统的正常运转——程序中充满BUG而不去重构的原因是因为重构可能会导致整个体系直接崩溃,所以为了保险起见就不如去打补丁。
可是这些从南北战争时期开始发行的纸钞存在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那就是它没有任何的抵押物,因此币值会随着发行量的膨胀而贬值。但是它也存在一个显而易见的好处,那就是美国政府真的可以用这玩意体验老蒋的快乐。所以一个怪圈出现了。
那就是当美国财政状况好转的时候,负责任的美国人会尝试限制纸币的发行总量,并稳定其币值;而当经济危机来临时,大家又会想起这东西试图滥发一下解决流动性问题。不过好消息是美国自南北战争以来国力一直处于上升期,所以当然是负责任的时候更多。因此从1878年开始,美国政府发行的纸币就稳定在了3.5亿这个水平上。
在这个时期,美国的纸币实际上是“多轨制”的,官方发行的法定货币就是“大美纸钞”,而银行也可以发行有准备金的银行券,长这样:
现在有意思的来了。
我们都知道,北宋时四川商人发明了最早的纸币——交子,最初主打的就是见交放款。但是由于富户们在交子发行一段时间之后无法抵御滥发纸币凭空造钱的诱惑,所以私交子到了真宗朝就臭大街了。那么几百年后的美国银行家们,会比北宋时的商人们更有商业道德吗?
怎么可能!
有道德还怎么赚钱!
当然这都快20世纪了,超发纸币其实已经不是什么大问题了。因为只要你有比例合理的准备金,再加上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系统,超发一些纸币也不会引起银行系统的崩溃。但是美国人吧……
不喜欢任何跟“中央”有关的东西。
所以美国愣是没有央行!
因此1907年美国银行危机爆发的时候,因为缺乏中央银行,大规模取款造成的挤兑直接把一堆银行全干崩了,最后J.P摩根不得不出面收拾残局。经此一役大家认为还是得整个央行,所以在1913年成立了美联储,然后美联储全面正式接管货币发行事宜,开始发行“联邦储备券”。此后1929年大萧条爆发,然后美国政府为了整顿金融秩序,禁止了美国人私自持有黄金;1971年,因为无法继续维持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金本位制,美国单方面暂停了美元与黄金的兑换,这唤作“尼克松冲击”。此后美元正式成为一种纯粹的信用货币,因此“联邦储备券”的发行机制也基本固定了下来,这个流程是这样的:
美国财务部不发行所谓的“美钞”,因为作为一种信用货币、由美国政府直接发行的美钞从1878年开始总量基本固定,在20世纪70年代之后已经基本退出了流通,如果你想发行新的美钞,那么必须经过美国国会批准。
所以美国财务部发行的是美国国债,这玩意的背后显然是美国国家信用。而美联储在才政府发行国债之后会购买这些国债,考虑到国债是一种信用高质量好的债券,那么美联储显然可以以国债为抵押物,发行“联邦储备券”。
从逻辑上来说,债肯定是要还的。不过这个“左脚踩右脚”的游戏妙就妙在,债不仅可以还,还可以继续发:我还你一千,再借一万;还你一万,再借五万——那么这个过程有毛病吗?
没有,除非真的连利息都还不上了,又或者美国的国家信用彻底崩溃,否则这个过程是没有问题的。
这里涉及到的一个新概念是“债务上限”:财政部当然可以借债,但是债借多了,就需要国会去批准扩大借债规模,这个总的借债规模就叫做“债务上限”。下面这张图就是美国债务上限的增长历史:
所以你看,很多人对美元和美债的理解其实是存在一定问题的。
——你觉得美国是在无限印钱,但其实不是。美国人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自己发行的美元是有优质抵押物的。而且你也确实很难在世界上找出比美债更好的抵押物了。
——你认为美债节节高攀吃枣药丸,但其实也不是。美国政府一直非常守信地在支付高额利息、偿还到期美债,虽然他一直在借新还旧,但毕竟也没暴雷。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无论美国财政部是铸造万亿美元硬币,还是印一张“35万亿的美元”还债,实际上都是一种得不偿失的行为。因为美债——或者更确切一点说,美国的国家信用——构成了整个美元价值的基础。你铸造硬币、发行超大额的美元当然可以马上把债还掉,不过这个行为显然会传递一种信号,那就是美国的国家信用已经彻底完犊子了,以至于美国必须通过“政府直接印美元”这样绝对反常规的行为来解决债务问题……
所以在还能借新还旧的情况下,为什么一定要铤而走险呢?而且就算是美债真的崩了,别崩在我这届任期内不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