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内被处分是什么体验?

发布时间:
2024-08-23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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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里公共场所都有摄像头,十余年来从没发挥过作用,我一度以为都无法正常工作。

单位里有一位背景相当硬的年轻人,入职五年,连续三年优秀(可以获得个人三等功),工作兢兢业业,能力深受部分局领导认可。因为缺少同龄竞争对手,年底30岁以下提拔副科名额他几乎已经预定。

工作中犯罪嫌疑人高度不配合工作,被激怒的他从后踹了嫌疑人小腿一脚,嫌疑人手铐在胸前,故意倒地,两根肋骨骨折,这是背景。

从此一系列的麻烦接踵而至。派出单位的正副手事后第一时间拷贝了视频录像,酒后逢人便宣传该事,顺带加一句该小伙背景硬,肯定没事。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该事还是传到了市局主要领导耳中。

小伙不到30,初经此事,没有在第一时间将事态控制在小范围内,最终通过副厅级干部干预此事,为时已晚。jw也很为难,处分给重了不是,不给也不妥,最终敲定党内警告。

于是乎,三年评优的三等功被取消、年底提拔取消,即将高升的一把手直接在办公室内对他说提拔不妥,体制内提拔间隔谁都说不准,指不定下次就在3、5年后。

小伙备受打击,5年努力加排队的成果化为泡影。本来打算带着副科职务前往更高平台,全成镜中水月。

数月后,接受了现实的小伙周末饭后给我说,十余年来摄像头就用了一次,用在了他的身上,自己也即将跨市调动,前往更高平台,毕竟不到30进入省级平台劣势也不大。饭间,他一再说“不做不错,多做多错”,自己把基础性工作看得太重了。

“无风三尺浪,有风浪千尺”,读书时长辈给予的告诫如今我在工作中理解地愈发透彻。

评论区风向有些走偏,故简单再做补充:

犯罪分子大都偏执且狡猾,为了保外就医不惜代价,公安部规定背后搜身时可用腿将对方后腿抵住,以便更好控制风险。人在双手被控制时受外力很容易失去平衡,手铐在胸前倒地,妥妥肋骨骨折,所以在控制嫌犯时通常采用背拷,只有在办案需要时才会将手铐铐在胸前。更何况如今青年警察早已摒弃曾经的陋习,没人愿意动手。

永远不要低估犯罪分子的狡猾,我只希望评论区的圣母们,收起不明所以且可悲的假正义,如果你或你的亲属被迫害,面对这样的命犯,你还能保持平常心?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