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于7月18日终止收费的某高速,公示牌改了,还是要继续收费,此举会引发怎么的社会影响?

发布时间:
2024-08-02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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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事件,正在全国各地上演。

其实质,是随着形势发展,原有的模式和法律法规已经跟不上变化了,但法律层面推不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据我了解2009年就启动了,2013年、2015年、2018年三次向社会征求意见,到现在都没有落地)

以前的设想是:收费公路盈亏测算的结果是一条收费公路一般需要收19年回本,给个冗余,就批复收费期限20年,经营性收费公路,给人家适当盈利,批25年。重点是:收费公路到期之后,移交给政府,变成非收费公路,由政府管理和养护。

到期移交这个点,很少有人去讨论,20/25年之后政府白得一条路,怎么看都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收回来之后的养护开支哪里来?当初估计就没有规划好,非收费公路的养护费用,来自公共预算和燃油税,国家要推广电车,燃油车越来越少,养护费用从哪里来?据官方通报:“由于资金存在明显缺口,约有40%的普通公路路况处于中差水平”。这笔钱哪怕只是在政府的大口袋中腾挪,但总得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吧?

公路养护成本并不低,以前的测算是需要原有收费标准的三分之一(管理、养护、大中修等)

没有钱,收费公路收回来就是个烫手山芋,路况差出了事故还得背责任。

从2018年那份征求意见稿看,政府收费期内的收费公路、政府已经还清贷款的收费公路、企业收费期满移交给政府的收费公路这三类,要实行统借统还,也就是不再局限于某一条路的盈亏了,这三类道路,要整体打包,收到整体债务全部还完。

整体债务还完之后,按照满足基本养护、管理支出需求和保障通行效率的原则,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实行养护管理收费(征求意见稿原话)。

按国家规划,路还要继续修,当前的路网要养要管、巨额的债务也要还,收费公路的审批权在各省政府,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不管能不能过人大,省市政府只能以这种办法继续收费,总不可能全部拿财政收入去还贷款吧,虽然公路建设宏观上促进了经济发展,每个人都是受益者,但具体到“使用者付费”的操作层面,对没车的人,不使用高速公路的人来说不公平。

参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说明

这个说明还提到,一个是严控规模,高速公路立项要向社会征集意见,二是通行费收入不足以还贷和养护的省份不能新增收费公路,这个也是国家防止超前投资的一个举措吧(别的省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大广西近三年的高速公路投资还在噌噌噌的往上涨,不知道有些路一年下来的通行费能不能付电费)。

请别评论了,也别点赞,维护一个答案太费事费劲了,我离开这个行业10年了,没有这个义务和精力,交通部不会做公关宣传,导致大部分人对基本的概念都不懂,共识太少沟通太难,还想要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修订,社会群众都不理解怎么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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