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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里为什么说吃牡蛎非常优雅高贵?

“牡蛎又名蚝,是一种贝类生物,生活在海洋沿岸,肉供食用,又能提制蚝油,在咸淡水交界处的生蚝肉尤为肥美,肉质丰腴,嫩若羊脂,营养价值堪比牛奶。结合课文可见,牡蛎的特点是是折射出资本主义国家的拜金实质和人民唯利是图之本性。”我仍然记得我的初中语文课上,张老师介绍牡蛎时那扭曲的神情。我们那一代成都人,在中学时代连生蚝长啥样都没见过,更别提生啖其肉啦。我们对牡蛎的全部印象,仅仅来自于课文《我的叔叔于勒》…